因工作需要,罗阳派出所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考户口协管员10名。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招收条件:
1、坚持四项基本原则,政治立场坚定,品行优良,热爱社会治安工作,无违法犯罪前科;能够发扬连续作战、吃苦耐劳的精神;
2、男性,年龄30周岁以下(1983年1月1日以后出生);
3、身体健康,无口吃、无重听、无色盲,双眼矫正视力1.0以上,身高在1.68米以上;
4、本县户籍的高中及以上学历毕业生;退伍军人或自费公安院校毕业生、有C、D证驾照、有文字功底及计算机技能熟练的人员优先考虑。
二、工资待遇:待定
三、招收原则与方法:
公开招收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具体步骤如下:
1、报名:考生报名时填写好《泰顺县公安局招录户口协管员登记表》(见附件)须携带本人身份证、户口簿、学历证书等资格认定所需资料的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
报名时间:即日起至9月15日(双休日正常报名,报名电话:59287309,67571110);
报名地点:罗阳派出所(罗阳镇北大街132号),联系电话:59287309。
招收名额与报名人数的比例不低于1:1.5,如报名人数不足的,相应减少招考名额。
2、政审。由罗阳派出所会同报名人员户籍所在地派出所,参照人民警察录用资格条件办法进行资格审查。
3、聘用。聘用根据考核成绩从高分到低分录用(此次未录用人员列入下次招收替补人才库),公示期满无异议的,即招聘为罗阳派出所户口协管员。
二0一三年八月三十日
附件下载 温馨提示:
《泰顺县公安局招录户口协管员登记表 (1).doc》来源于浙江省泰顺县人民政府网,最近更新2013年8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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