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2013年福州经济技术开发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公告》规定,请退役运动员、退役士兵、驻榕部队随军干部家属以及高校毕业生参加“三支一扶”计划、服务社区计划、服务欠发达地区计划、服务西部计划(含研究生支教团)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符合笔试加分条件的考生于2013年9月6日将准考证、身份证、有关加分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送马尾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调配科审核,以便对外公示,逾期不再受理。
地址:马尾区罗星西路59号人力资源大厦4楼402室
上班时间:8:30—12:00;15:00—17:30
联系电话:0591-83683644
备注:加分依据以下政策文件,需要加分考生可自行上网查询。
①《关于转发<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的通知》(闽人发【2006】10号);
②《关于进一步完善参加“三支一扶”计划等服务基层项目高校毕业生有关就业政策的通知》(闽人发【2009】221号);
③《关于解决拥军优属若干具体问题的实施意见》(榕委办【2009】52号)
福州经济技术开发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二〇一三年九月四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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