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省2013年政法干警招录培养体制改革试点班公安、司法行政系统职位调整的公告
本次招录公安、司法行政系统共有130个职位未达到1:5的开考比例。根据《2013年政法干警招录培养体制改革试点班招录公告》的有关规定,经研究,将上述职位开考比例放宽到1:3,并对未达到1:3的73个职位调整如下:
1.无人报考的11020206、11020210、11030215、11030307、11020410、11020506、11020515、11020521、11020613、11020616、11020808、11020812、11020901、11020904、11021016、11021123、11021510、11021521、11021408、11021420、11021423、11021203、11021213、11021220、11021228、11021305、11021306、11021602、11021609、11021610、11021615、11022301、11022311、11021802、11021804、11021806、11021810、11021703等38个职位,取消录用计划。
2.有人报考,但未达到最低开考人数的11011207、11020114、11020115、11020219、11020301、11020305、11020406、11020414、11020512、11020815、11020919、11021001、11021020、11021119、11021131、11021217、11021302、11021316、11021413、11021508、11021601、11021616、11021704、11021714、11021912、11022004、11022012、11022016、11030805、11421805等30个职位,取消录用计划。相关笔试考务费由四川人事考试网退还考生。
3.达到最低开考人数,但未达到1:3的11020120、11020125、11020403、11021002、11022307等5个职位,各缩减1个录用名额。
特此公告。
四川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四川省公务员局
2013年9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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