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工作需要,思明区企业离退休人员社会化管理中心、劳动争议仲裁院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非编驾驶员共2名。招聘简章如下:
一、岗位描述:
熟练、安全驾驶工作车辆,并做好车辆的保管、保养和维扩工作,确保车辆的正常使用;仲裁院驾驶员还须协助做好仲裁文书、文件资料的送达和传递交换工作;服从单位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安排;车辆日常使用管理规范参照思明区政府后勤保障中心车辆管理制度。
二、招聘条件
(一)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品行端正,作风正派,无违法违纪记录;
(二)男性,年龄40周岁以下(1973年9月1日以后出生;持有就业困难人员认定申请表或《就业失业登记证》中注明“就业困难”的人员,年龄可以放宽到45周岁以下)。
(三)高中毕业以上学历,持有B级驾驶证,热爱本职工作,责任心强;
(四)身体健康,具有正常履行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
(五)思明区户籍。
三、招聘工作具体程序
(一)公开发布招聘信息及报名
1.发布招聘信息:
招聘信息于2013年9月3日在思明区政府网(www.siming.gov.cn)和海峡人力资源网(www.0592hr.gov.cn)同时发布。
2.报名方式:
现场报名。报名时应填写《厦门市思明区事业单位补充非在编人员报名表》一份(详见附件一),提供本人近期1寸证件彩照3张,并提供身份证、户口簿、学历证书、驾驶证等岗位需要的资格证件原件和复印件。
应聘人员应严格按照应聘岗位的资格要求报名,所提供的全部材料必须真实有效。凡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即取消考试或聘用资格。报考人员不得报考聘用后即构成应回避关系的招聘岗位。
3.报名时间:
2013年9月3日―9月11日(工作日,上午8:30―11:30、下午3:00―5:30)
4.报名地点:
厦门市思明区人才交流服务中心(思明区后江埭路65号二楼)204A室, 联系人:小颜联系电话:5863073
(二)资格审查
报名结束后由招聘单位对报名资格进行审查。资格审查结果将公布于海峡人力资源网,审查合格者由招聘单位发放准考证。
报名人数与拟招聘人数比例达不到3:1 的,原则上相应减少招聘人数或取消该岗位招聘。情况特殊的,由招聘单位、主管部门提出意见,报区招聘工作领导小组批准后方可招聘。
(三)考试办法
考试采用笔试、专业技能测试和面试三部分组成。综合总分为100分,其中笔试占综合总分的50%、专业技能测试占综合总分的20%、面试占综合总分的30%。
1、笔试
笔试采用闭卷方式进行,卷面分为100分,合格线60分,笔试主要内容为驾驶员应知应会的知识。
笔试具体时间和地点详见准考证。
2、专业技能测试
专业技能测试在统一面试前进行。参加专业技能测试人员即为参加统一面试人员。技能测试采取上路驾驶考试方式进行,主要考察应聘人员驾驶水平及路况熟识程度。测试分为100分,合格线为60分。
技能测试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3.资格复核
所有进入面试的人选由招聘单位进行资格复核,面试具体时间和地点将公布于海峡人力资源网。
4、面试
按岗位拟聘人数1:3的比例,从笔试成绩高分至低分排名顺序确定面试人选,不足1:3的按实际人数确定。面试主要考察应聘人员的综合素质和能力。面试满分为100分,合格线为60分,按岗位拟聘人数1:1比例进入面试的人员面试合格成绩不得低于70分。
面试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5.综合总分
综合总分为100分,合格线为60分。笔试、专业技能测试、面试成绩分别乘以50%、20%、30%后相加折算成综合总分。
折算过程的中间数据、综合总分均采用四舍五入方法取小数点后两位。
(四)体检与政审
1、体检人选从综合总分上合格线人员中按排名顺序与岗位拟招聘人数1:1的比例确定。若综合总分相同的,取笔试成绩较高者进入体检;若笔试成绩也相同的,则重新进行面试。
2.体检。参加体检人员需携带本人身份证、准考证和1寸证件彩照由招聘单位组织到指定的医院集中体检。体检人员应按时参加体检,不按时参加体检者,视为放弃资格。
体检结果由招聘单位通知应聘人员。应聘人员或用人单位在得知体检结果后如有疑义,可在一周内提出复检申请,由区监察局另行指定医院复检一次,以复检的结果为准。自行到其它医疗单位体检的一律无效。
本次招聘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和《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和《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19号)的要求执行,体检费用个人自理。
3.考核。对体检合格的应聘人员,用人单位将对其政治思想、道德品质、遵纪守法、廉洁自律、能力素质、工作态度、学习及工作表现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情况进行考核,并对应聘人员资格条件再次进行复核。
4.体检、考核不合格的,应聘人员放弃体检资格的,或体检、考核合格的拟聘人员,因故退出、被取消聘用资格的,由招聘单位从综合总分上合格线人员中依次递补。
各岗位应聘人员综合成绩保留期限为一年(自拟聘用人员公示期满后起算)。当岗位出现空缺时,用人单位可在公示期满日起一年内,从该批次报考该岗位且综合总分上合格线的应聘人员中按排名顺序依次递补。
(五)办理就业手续
根据岗位要求以及考试、体检、政审结果,择优确定拟
聘用人员名单,并在海峡人力资源网公示5天。
公示结果不影响聘用的,由用人单位与其签订劳动合同。
四、其它事项
(一)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名:
1.现役军人;
2.非2013年毕业的大中专院校在校学生;
3.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
4.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二)工资及待遇:试用期满后工资按非编人员有关管理规定执行,月工资2500元左右,并按有关规定缴交社保。
(三)应届毕业生须于2013年9月30日前取得学历证书,否则取消聘用资格。
(四)在试用期间,如出现交通违规被扣分6分以上(含6分),或因服务不到位等情形被用人单位半数以上工作人员评议为不合格的,即视为不适合岗位要求予以解聘。
(五)本次招聘工作在区纪检监察部门的监督下进行,监督举报电话:2667029(区监察局)。
(六)有关考务信息将通过海峡人力资源网予以发布,请报考者及时留意,不再另行通知。
厦门市思明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二〇一三年九月三日
附件下载 温馨提示:
附件:报名表
《报名表.doc》来源于厦门市思明区人民政府办公室网,最近更新2013年9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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