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萍乡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印发《萍乡市事业单位引进高层次专业人才实施办法(试行)的通知》[萍人社字〔2011〕164号]文件的精神,为了加强我院人才队伍建设,促进医院事业健康发展,经研究,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具有硕士研究生以上学位的研究生人员11名。为体现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招聘原则
坚持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贯彻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面向社会公开招聘。
二、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
3、具有良好的品行;
4、岗位所需要的任职资格、职业资格及技能要求;
5、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6、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
三、招聘岗位、人数及岗位条件
(一)岗位及人数:临床医师9人、药师2人
(二)岗位条件:
1.临床医学专业全日制博士研究生2名,35周岁以下,熟悉介入操作
2.临床医学专业全日制硕士研究生4名,30周岁以下,有执业资格者优先
3.中医专业全日制硕士研究生3名,30周岁以下,有执业资格者优先
4.药学专业全日制硕士研究生,28周岁以下
5.中药专业全日制硕士研究生,28周岁以下
以上人员均需身体健康,遵纪守法,具有良好的品行,具备岗位所需的相关专业知识和实际工作能力。在三级甲等中医医院工作半年上。
四、报名时间、方式及资格审查
1、信息发布:由市人才办、市人保局在萍乡人才网及新闻媒体上统一公布招聘信息。
2、报名与资格审查。由市委人才办、人社局、用人单位统一组织报名。报名时间详见招聘公告。并由用人单位对应聘人员进行资格审查。应聘人员需在规定时间将以下材料交萍乡市中医院人事科:本人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执业资格证等相关原件,并提交一套复印件。
对考生应聘的条件进行资格审查,资格审查通过后,确定符合考核条件人员,经主管局同意并报市委人才办、人社部门确认后,进入考核。
五、招聘考试
经资格审查合格的人员,按照直接考核的方式进行。医院提供候选评委名单(候选评委名单大于实际评委名单30%)报市人社局,考核前由市人社局在候选评委名单中随机抽取。抽取评委后,按《萍乡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细则(试行)》程序组织考试。考核过程邀请市人才办、市人社局、市编办、市卫生局有关人员参加。医院纪检监察科全程参与。
考核内容为考生语言表达能力、应变能力、整体形象、相关专业知识等,时间为2013.9.11上午8:30分,地点设在医院办公楼会议室。
六、计分办法
考核成绩按100分制计分。考官按事先制订的评分标准评分,记分按每位考生成绩分别去掉一个最高分和一个最低分,最后合计得出平均分作为考核成绩。考试成绩最后必须经主考官、计分计时员、监督员签名。
七、体检、考察
1、由市公开招选高层次人才专项办公室及用人单位组织拟招录人选进行体检,根据总分从高分到低分顺序、按照招聘岗位1:1的比例确定体检对象。如体检不合格依次递补。
2、用人单位根据专业测试和面试以及体检情况确定考察人选。由市公开招选高层次人才专项办公室派员与用人单位共同组成考察组,对考察对象进行综合素质和德行考察,确定招录人选。公示一周后,按萍组[2013]51号文件精神办理。
八、录用与管理
拟聘人员招录等按照《萍乡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细则(试行)》执行。
九、其他
1、报考人员必须对本人提供的证件和有关资料的真实性负责,若有虚假,一经查实,取消其录取资格。应聘人员和相关工作人员应自觉遵守回避制度,确保招聘工作公开、公平、公正。如出现违纪违规情况,一经发现,将严肃处理。
2、咨询电话:0799--6330551
联系人:李艳明
监督举报电话:0799--63301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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