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2013年中央机关公开遴选公务员公告》有关要求,综合报考者考察情况和职位要求,确定以下4名同志为全国政协办公厅拟任职人员(名单附后),现予以公示。公示期间,如对人选有异议,请向全国政协办公厅人事局反映。
准考证号 | 工作单位 |
913311014117 | 北京市石景山区档案局 |
913311020506 | 河南省睢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
913311010312 | 河北省民航发展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 |
913342010817 | 安徽省公安厅刑警总队 |
公示时间:2013年9月5日至9月11日
监督电话:010-66191525、66191510
全国政协办公厅人事局
2013年9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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