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深圳市宝安区面向社会认定中小学和幼儿园教师资格的公告
来源:宝安教育在线网 阅读:1944 次 日期:2013-09-06 09:43: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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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广东省教育厅和深圳市教育局部署,2013年宝安区面向社会认定教师资格申请,实行网上报名和现场确认报名相结合。网上报名后,申请人应在规定的期限内到我局教师资格认定中心现场确认。未按规定时间到现场确认的,视为自动放弃申请。

按市教育局的通知要求及属地化原则,我局只接受宝安区、龙华新区、光明新区户籍人员申请认定教师资格。

一、网上报名

(一)报名时间:2013年9月16日凌晨至9月30日凌晨。

(二)报名网址:http://jszg.gdhed.edu.cn(“网上报名”栏)。

(三)网上报名需上传近期免冠半身正面照片,大小在20k以内,像素为114(宽)*156(高),照片扩展名为JPG,上传的照片需与上报的纸质申请表上照片一致。

二、现场确认报名

(一)报名时间2013年9月16日上午9:00至10月8日下午17:00(节假日除外)。

(二)报名地点:宝安区教育局教师资格认定中心(地址:宝安区新安街道宝民路1号C栋102室,联系电话:27750519)。

(三)申请人到现场确认应携带以下资料:

1.《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一式2份(附件3为样本,网上报名生成表格,用A4纸双面打印装订,原件上报,不得复印或以word形式直接填写提交,不得自行张贴相片。);

2.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

3.户口本原件和复印件;

4.学历证书原件和复印件;

5.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书原件和复印件;

6.《申请人思想品德鉴定表》原件1份(附件4);

7.户籍所在地派出所出具的无犯罪记录证明;

8.非师范教育类专业毕业及虽有师范教育类专业毕业学历但与申请认定的教师资格种类学历要求不一致的申请人,需提供学习相应层次“两学”课程的合格证书原件和复印件;

9.申请认定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资格的人员,需提供专业技术职务证书或工人技术等级证书原件和复印件;

10.体格检查合格证明。体检表中“体检结论”栏,要有是否合格的结论;“体检医院意见”栏,要有是否符合教师资格身体条件的意见。必须统一下载使用《广东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格检查表(2013年修订)》(附件5),并自行前往指定医院体检);

11.广东省教育厅学历认定中心出具的学历鉴定证明原件和复印件(公办学校在编教师除外,但需任职学校出具证明);

本省院校学历鉴定约需20天时间,省外院校学历鉴定约需30天时间。请申请人提早到广东省教育厅学历认证中心代理点进行学历鉴定。(深圳地区代理点请看附件7)

12.近期小1寸免冠半身正面照片1张(与申请表和体检表上的照片同底),照片背后务必写上本人姓名;

13. 深圳市教师资格认定档案袋封面(附件6,档案袋由受理部门提供,申请材料的复印件统一用A4纸,并按封面的证明材料顺序装订好);

14.深圳市社会人员教师资格认定审核表(附件8,仅供申请认定高级中学、中等职业学校及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资格人员填写,要附电子稿)。

以上要求同时提供原件和复印件的证明(证书)材料,由教师资格认定机构审核后留存复印件,原件退还申请人。

三、材料受理及审核

(一)现场确认时,教师资格认定机构对申请材料进行初审,初审合格的,教师资格认定机构予以受理,并向其出具加盖教师资格认定机构印章和注明日期的书面受理回执;初审不合格的,教师资格认定机构应说明理由。

(二)申请人提交的材料不齐全或不符合法定形式的,应当于受理期限终止前补齐。在受理期限终止之日仍未补齐的,原则上不再接受申请。

(三)现场确认后,教师资格认定机构将对初审通过的申请材料进行复审。

四、教育教学能力测试

(一)已通过复审的人员中,非师范教育类专业毕业、非全日制师范教育类毕业人员,及虽有师范教育类专业毕业学历但与申请认定的教师资格种类学历要求不一致的申请人须参加教育教学能力测试。

(二)幼儿园、小学、初级中学教师资格的教育教学能力测试由我局组织。受理部门确认需参加测试人员名单后,另行通知测试时间、地点及有关要求。

(三)高级中学教师资格、中等职业学校教师资格、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资格的教育教学能力测试由市教育局组织,拟定于10月中下旬进行。具体测试时间、地点及有关要求将会在深圳市教育局网上另行通知,请注意查看。

五、认定收费

(一)根据广东省物价局《关于教师资格考试收费标准的复函》(粤价函〔2010〕814号)的规定,接受教育教学能力测试的申请人员,须缴费240元。

(二)体格检查、普通话水平测试和“两学”课程补修及学历鉴定等费用,按规定另行缴纳。

本《公告》可在宝安教育在线(网址: http://www.baoan.net.cn/)下载。

附件:1.教师资格认定的范围及条件

2.广东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格检查标准(2013年)

3.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样本)

4.思想品德鉴定表

5.广东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格检查表(2013年修订版)

6.深圳市教师资格认定档案袋封面

7.教育学心理学课程补修、普通话水平测试、体格检查、学历认证联系方式

8.深圳市社会人员教师资格认定审核表

深圳市宝安区教育局

2013年9月5日

附件下载 温馨提示:

《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样本)》《深圳市社会人员教师资格认定审核表》《深圳市教师资格认定档案袋封面》《广东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格检查表(2013年修订版)》《思想品德鉴定表》来源于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最近更新2013年2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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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多信息请查看广东省教师资格考试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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