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辽宁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2013年省政府所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辽人社发[2013]43号),现将2013年辽宁省冶金地质勘查局所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的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
3.具有良好的品行、具备岗位所需专业和技能条件;
4.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5.具备招聘岗位所需的具体条件,详见《2013年辽宁省冶金地质勘查局所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计划信息表》(附件)。
资格条件或相关资历的计算,截止时间为2013年8月31日。
曾因犯罪受过各类刑事处罚,有犯罪嫌疑尚未查清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国家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人员,均不得报考。
二、招聘方式
本次招聘采取考试考核方式。
三、招聘程序
(一)职位查询
详见辽宁省人事考试网(www.lnrsks.com)公布的《2013年辽宁省冶金地质勘查局所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计划信息表》。
(二)报名
本次考试报名全部采取网络报名的方式进行,不设现场报名。报名网址是辽宁人事考试网(www.lnrsks.com)。网上报名按以下程序进行:
1.提交报考申请和上传本人电子照片。报考人员可在2013年9月9日9时至9月15日24时登录辽宁人事考试网站,填写报名信息,并上传照片(本人近期免冠2寸正面证件电子照片,jpg格式,大小20KB以下)。
2.查询审查结果。报名期间,招聘单位将对报考人员提交的照片(若照片审核未通过,报考人员须重新上传照片。)等信息进行初审,并在报考人员报名24小时内提出初审意见。报考人员可于2013年9月9日至16日12时登录辽宁人事考试网查询审查结果。
通过审查的,不能再报考其他职位。未通过审查的,可改报其他职位。
3.缴费确认。报考人员通过审查,须于2013年9月9日11时至9月16日17时重新登录辽宁人事考试网上报名系统,通过指定银行缴纳考试费用,支付考试费用后即为报名程序结束。本次考试考务费按50元收取。
考生报名成功后要及时打印《报名登记表》(一式二份),用于面试之前的资格审查。
未按期缴费者视为自动放弃考试。
(三)网上打印准考证
已缴费的报考人员,于2013年10月8日9时至10月13日15时登录辽宁人事考试网,用A4纸自行打印准考证(黑白、彩色均可)。打印中如遇问题,请登录辽宁人事考试网站查询或与辽宁省人事考试局联系解决。
注意事项:
1.报名技术咨询电话:024-23447326
缴费咨询电话:024-23447308
2.报名实行诚信承诺制度,应聘者应认真阅读招聘岗位信息,如实填写个人情况。凡弄虚作假的、或与招聘岗位要求的资格条件不符的,在面试前的资格审查和聘用审批时一经查实,一律取消面试资格或聘用资格。
3.应聘者只能选择一个招聘岗位报考,不能用新、旧两个身份证号同时报名,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应一致。报名期间,用人单位均设有咨询电话,应聘者对招聘信息中的专业、学历、资格条件等信息需要咨询时,可拨打咨询电话直接与用人单位联系。
4.对招聘岗位未达到开考比例(报名人数与招聘人数的比例不足2:1)时,将取消或削减该招聘计划。取消或削减的岗位将在辽宁人事考试网公布。
5.考生在应聘期间,应确保报名时所填报的通讯工具畅通,以便招考单位、考试机构联络,因所留联系方式不畅所致后果,由考生自负。
(四)笔试
1.笔试科目及内容
笔试参加2013年第一次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同步考试,科目为一科,名称为《职业能力测验》,包括言语理解与表达、常识判断、数量关系、判断推理和资料分析等,全部为客观性试题,考生使用2B铅笔在答题卡上作答,考试时限为90分钟,满分为100分。
本次招聘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2.笔试时间及地点
考试时间为2013年10月13日(星期日)上午9:00-10:30。
报考者按照准考证上确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考试。报考者须携带准考证、本人身份证参加考试。
3.成绩查询及分数线确定
笔试结束后,请考生关注《辽宁人事考试网》发布的成绩查询通知,查询本人成绩。省冶金地质勘查局将对考生成绩进行汇总分析,并商请省人社厅确定最低合格分数线。
(五)面试
1.参加面试人选的确定
笔试最低合格分数线划定后,按招聘计划人数与面试人数1:3的比例,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确定各岗位参加面试人员名单。未达到最低合格分数线的,不能参加面试。最后一个面试人员的笔试成绩并列的,同时参加面试。
2.公布面试人员名单
进入面试人员名单将在辽宁省冶金地质勘查局网站(www.lydk.cn)公布。
3.资格审查
(1)资格审查对象:进入面试范围的应聘人员
(2)资格审查时间及地点:另行通知
(3)资格审查所需材料:
考生需携带本人身份证、《准考证》、《报名登记表》、学历学位证书和岗位需要的其他材料参加资格审查,以上材料要求均为原件,并附复印件一份。
凡不符合报名条件或弄虚作假的,一律取消面试资格。面试人员递补工作在面试人员资格审查结束后的3个工作日内完成,按照从笔试成绩合格者中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并对递补考生进行资格审查。
4.面试
面试由省冶金地质勘查局和所属各用人单位组织实施,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谈的方法,主要考察适应岗位职责特点的专业知识与相关能力,满分100分,合格分数线为60分。未达到合格分数线的,不予聘用。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届时请登录辽宁省冶金地质勘查局网站(www.lydk.cn)查询。
(六)成绩计算及体检、考核
1.成绩计算
笔试、面试成绩的权重比例为4:6。权重计分公式为:总成绩=笔试成绩×40%+面试成绩×60%。
2.体检
根据笔试、面试加权后总成绩,按招聘计划1:1比例确定参加体检人员,总成绩并列者,按面试成绩由高到低的排序确定。体检在指定的三级甲等医院进行。
体检工作按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国人部发[2005]1号)、体检操作手册和《关于切实做好维护乙肝表面抗原携带者入学和就业权利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人社厅发[2010]22号)组织实施。所需体检费用由应聘人员负担,体检时间、地点和费用数额另行通知。
对于在体检过程中,弄虚作假或隐瞒真实情况的应聘人员,不予聘用。
3.考核
重点对考生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业绩等情况进行考核,考核时间、地点另行通知。考核中发现有不符合聘用条件的,取消应聘资格。
因体检、考核不合格等原因出现的岗位空缺,需递补的,经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批准后,按总成绩排名从高到低的顺序等额递补。
(七)公示与聘用
拟聘人员确定后,由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统一向社会公示,公示时间为7个工作日。期间,对群众反映的问题,将及时调查处理。对不符合聘用条件的,取消其聘用资格;对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
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内。试用期满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四、相关规定
1.考生报名后,要及时在辽宁人事考试网打印《报名登记表》(一式两份)、准考证及查询个人笔试成绩。考生笔试后,要及时关注辽宁省冶金地质勘查局网站(www.lydk.cn)。资格审查要求、面试人员名单、体检人员名单、考核人员名单及相关时间、地点将在该网站公布。因个人不关注相关网站产生的后果自负。
2.在招聘考试期间,考生如不按规定时间参加资格审查、面试、体检、办理相关手续等,视为自行放弃。
五、有关政策
其他未尽事宜,按省人社厅《关于印发<2013年省政府所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辽人社发[2013]43号)和辽宁省人事考试局《关于做好2013年第一次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同步考试考务工作的通知》(辽人考[2013]38号)中有关规定执行。
六、其它
主管部门咨询电话:0412-2225380
各用人单位咨询电话:
四○一队:0412-2960894
四○二队:0412-2229402
四○三队:0412-8533573
四○四队:0419-2311716
四○五队:0412-8533573
地质勘查研究院:0412-5261170
物探测绘大队:0412-5697266
测试研究所:0412-2229787
辽宁省冶金地质勘查局
2013年9月
附件:2013年辽宁省冶金地质勘查局所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计划信息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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