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着我县城镇化建设的加快推进和城镇居民的逐年增加,城镇环卫清扫保洁面积不断扩大,工作量不断增加,为深入开展“美丽马山·清洁乡村”活动,经县人民政府同意,面向全县公开招聘白山环卫站环卫临时工。为确保招聘工作顺利完成,特制定本简章。
一、招聘岗位和名额
1、招聘岗位:白山环卫站街道清扫保洁临时工
2、招聘名额:60人
二、招聘范围和基本条件
(一)招聘范围:
白山镇常住户口或在县城已有住房的常住居民。
(二)基本条件:
1、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思想品质优良,热爱环卫事业,具有与应聘岗位相适应的职业道德素质。
2、初中及以上学历。
3、年龄:男性,45岁以下(1968年8月31日以后出生)
女性,40岁以下(1973年8月31日以后出生)。
4、身体健康,能吃苦耐劳,胜任环卫工作。
三、报名方式、时间、地点
1、报名方式:采取现场报名方式,符合报考条件要求的报考人员,报名时须提供本人身份证、户口簿、学历证等材料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近期相同的浅蓝底或白底免冠彩色一寸照片3张,并填写《报名登记表》。非白山镇户口人员还须提供本人在县城居住地所属的社区证明。
2、报名时间:2013年9月9日-9月18日。
3、报名地点:马山县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局(二楼环卫站办公室)。
四、考试方式、内容、时间、地点
(一)面试方式:采取结构化方式进行,面试分值满分为100分。
(二)面试内容:主要测试应聘者与聘用岗位的匹配性等相关知识。
(三)面试时间:2013年9月23日。
(四)面试地点:另行通知。
五、考核和体检
根据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岗位数1:1比例确定考核人选,在用人单位工作区域公布,考核合格者确定为体检人选。考核工作由招聘单位及其主管部门组织实施。体检工作在县级医院进行,由招聘单位及其主管部门共同组织。
六、公示、聘用及待遇
经县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局和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共同审核后,从面试、考核和体检均合格者中确定拟聘用人员,并在用人单位工作区域内张榜公示,公示期为7天。经公示无异议后,按有关规定办理聘用手续,签订聘用合同,聘用期间按全县财政供养临时工进行管理,月工资为830元,县财政缴纳社会保险单位部分。聘期满后,视单位工作需要和本人工作表现情况可续聘或解聘;聘用后不服从工作安排的,取消聘用资格。
七、其他
1、已签订聘用合同的环卫临时工不能同时兼聘县财政供养的其他岗位。
2、已聘用为环卫临时工的,其岗位不能擅自雇请他人顶岗,如发现将取消聘用资格。
联系电话:6822410
联 系 人:黎启斌 潘承周 蒙元顺
马山县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局
马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3年9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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