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工作需要,经县纪委常委会研究,决定在全县公开选调县纪委监察局机关工作人员1名。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选调职位及名额
选调职位为县纪委监察局机关工作人员1名(男性)。
二、选调条件
1.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政治上坚定可靠;
2.遵纪守法,品行端正,爱岗敬业,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
3.全县在职在岗副科级以下(含副科级)公务员;
4.热爱纪检监察工作且具有较高的思想政治理论水平和较强的文字写作能力;
5.学历要求:具有全日制大专以上学历,专业不限;
6.年龄要求:27周岁以下(1986年12月31日以后出生)。
四、选调程序和方式
1.报名与资格审查
(1)报名时间:截止2013年9月9日18:00;
(2)报名地点:县纪委干部室。联系电话:8629292;
(3)报名要求:填写《通道县纪委监察局公开选调机关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提交学历证书、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公务员证明;单位介绍信及2张1寸近期同底正面免冠彩照。
(4)资格审查:上述证书和材料经审核无误后,确认报名资格,发给准考证。
2.考试、考察、体检和调入
(1)笔试。时间定于9月11日上午9:00,地点另行通知。笔试内容为在规定时间内现场撰写文章1篇,笔试成绩为100分,占综合成绩的60%。报考人员持准考证和身份证,按指定的时间和地点,提前10分钟进入考场。
(2)面试。面试成绩为100分,占综合成绩的40%。面试对象按1:3的比例根据参加选调人员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最后一名笔试成绩并列者一并入围面试)。
(3)体检。参照录用公务员体检标准,根据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1:3的比例确定体检入围人员。由指定医院对入围人员进行体检,体检不合格者由选调工作领导小组确定从下一名次人选递补。
(4)考察。对全部面试对象进行考察。考察采取单位座谈、个别谈话、查阅资料等方式进行,全面考察选调入围人员的德、能、勤、绩、廉情况。
(5)调入。经笔试、面试、体检、考察确定试用人员1名,试用期3个月,试用期满合格,按相关规定办理调入手续。
中共通道侗族自治县纪委
通道侗族自治县监察局
2013年9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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