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我县事业单位工作需要,本着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经县委、县政府、县编委研究决定,并报市里批准,同意公开招聘部分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现就做好2013年下半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提出如下实施方案。
一、招聘原则:
公开透明、平等竞争、择优聘用。
二、招聘范围及方式:面向社会公开招聘,集中笔试,按职位要求分别面试、体检及考核,经审批同意后,按程序办理聘用入编等手续。
三、招聘职位及人数:全县部分事业单位共31个职位招聘194人。详见《新田县2013年下半年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职位表》。
四、招聘条件:
应聘人员必须具备下列基本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社会主义;
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3、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具有较强的组织纪律观念;
4、身体健康,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年龄适合报名职位要求。
5、具备岗位所需的专业或技能条件;
6、具备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
招考职位要求四项目人员的,报考人员必须是在新田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工作”(服务满两年可报考)、“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三支一扶”计划、“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等服务基层项目人员。已录用为公务员或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四项目人员,不能报考定向招录四项目人员的职位。
报考人员必须持有国家承认的学历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参加省里统一“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工作”和“三支一扶”计划项目的,要提供由县级以上组织人事部门出具的证明;参加“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项目的,要提供省级教育部门统一制作、教育部监制的《特岗教师服务证书》原件和复印件;参加“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项目的,要提供由共青团中央统一制作的服务证和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鉴定表原件、复印件以及志愿者与单位签订的服务协议(出县服务的志愿者还需提供招募协议)。
五、招聘工作步骤:
(一)报名与资格审查
1、报名时间与地点:时间定于2013年9月16日-- 18日,上午8:00--12:00,下午3:00—6:00,地点设在县人社局。
2、报名注意事项:
(1)报考人员须提供有效居民身份证、学历证以及招聘职位资格条件规定的相关证书原件及复印件。报考者所提供的相关资料不真实,将取消聘用资格。
(2)报考人员只能选择一个职位报名,报名时,应仔细阅读招聘简章及相关职位的资格条件,并对所报考单位的工作职责、性质、内容及所在地域、环境、条件等情况进行适当必要的了解,慎重、理性报考。一旦进入面试环节,即不得无故、随意放弃面试、体检、考核和录用资格,以免浪费考试资源。
(3)报考人员应如实填写报名登记表,提交的报考申请材料应当真实、准确。报考人员提供虚假报考申请材料的,一经查实,即取消报考资格。对伪造、变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考试资格的,将按照《湖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试行办法》的有关规定予以处理。对报考人员的审查包括报名时资格初审、录用时资格终审,并贯穿考试录用工作全过程。
(4)收费标准:考试考务费:115元/人。
(5)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名:凡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和被开除公职的;近三年内在公务员招考、由人社部门组织的公开招聘中被认定有舞弊行为的;现役军人,试用期内的,被辞退未满5年的国家工作人员;招聘录用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中国家规定不得招录的其他情形的人员。本县在职在编的卫生系统医卫人员(含参加2013年度卫生系统紧缺人才引进进入考察环节后自愿放弃的人员)不得报考本次公开招聘中卫生系统的所有职位。
(6)本次招聘中年龄、四项目人员服务期限、学历(学位)证书取得时间,以及其他与时间期限相关的资格条件,除有特殊规定的以外,均以2013年8月31日为截止日期。
3、报考人员必须使用同一有效居民身份证进行报名和参加考试。
4、报考人员于 2013年10月份持本人身份证和考务费收据到县人事考试中心领取准考证。
(二)笔试最低开考比例
每个职位招聘人数与报考人数比例须达到1∶3方能开考。报考人数达不到开考比例的,相应核减该职位的招聘人数。报考职位被取消的人员,可以在规定时间内联系县人事考试中心改报其他职位或退费。
(三)笔试
1、笔试科目及内容: 县商务局下属驻广州招商办事处、招商引资企业业务代办中心,县人社局下属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综合人员等职位考试科目为公共知识,公共知识考试范围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应知的政治理论、法律法规、公文写作与处理等。卫生系统的护理职位考试科目为护理专业知识,药剂职位考试科目为药剂专业知识,口腔职位考试科目为口腔医学专业知识,临床职位考试科目为临床专业知识,妇产职位考试科目为妇幼专业知识,影像职位考试科目为影像专业知识,预防医学职位考试科目为公共卫生与预防医学专业知识,医学检验职位考试科目为医学检验专业知识,医疗设备维护职位考试科目为医疗设备维护专业知识。县直医疗单位信息化管理、县信访局下属信访救助服务中心信访信息员等职位考试科目为计算机专业知识。县直医疗单位财会、县城建资金管理中心企业会计等职位考试科目为会计专业知识。县城建资金管理中心工程项目管理人员、县房产局下属房屋征收和补偿管理办公室技术员、县公路局下属公路养护站养护和工程技术人员等职位考试科目为规划建设、土木工程专业知识。人社局下属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仲裁员职位考试科目为法律知识。县林业局下属森林资产评估中心技术员职位考试科目为林学知识。县环保局下属环境保护监测站职位一、职位二考试科目为环保专业知识。县网政办网监工作人员考试科目为计算机网络技术。
2、笔试成绩占总成绩的60%,笔试由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统一组织。
3、笔试时间和地点见准考证。
4、本次笔试根据考试结果,划定笔试成绩最低合格分数线。
(四)面试
1、面试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2、面试办法:根据考生笔试成绩,面试人数与招聘职位数按2: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面试对象,如按比例名额末位考生出现笔试成绩相同时,则末位笔试成绩相同者全部取得参加面试的资格。面试采用结构化面试方式。卫生系统的护理、药剂、口腔、临床、妇产、预防医学、影像、医学检验、医疗设备维护等职位面试内容为结构化面试题目一道,相关专业知识题目一道。其他职位面试内容为结构化面试题目。
3、面试成绩占总成绩的40%,笔试成绩、面试成绩、总成绩均按四舍五入保留前两位小数。
(五)体检
按笔试、面试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实行等额体检。同一职位按比例名额末位综合成绩相同的,以笔试成绩高的为体检对象;如综合成绩、笔试成绩均相同的,加试一次笔试,以加试成绩高的为体检对象。体检参照公务员体检实施办法执行。报考人员对体检结果有疑问时,可在规定的时间内对可以复检的项目申请复检。复检内容为对体检结论有影响的项目,复检只进行一次,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对因体检不合格造成的缺额按职位和考试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序等额递补一次。体检时间另行通知。
(六)考核
对体检合格后的拟聘人员,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牵头、县招考领导小组成员单位以及用人单位抽调人员对其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情况进行考核,并对拟聘人员资格条件进行复查。考核工作参照《湖南省国家公务员录用考核试行办法》组织实施,对不符合报考条件及考核不合格者,一律取消聘用资格,对因考核不合格造成的缺额按职位和考试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序等额递补一次。
(七)公示与聘用
笔试、面试、体检、考核等各阶段的工作完成后,都要将结果进行公示,接受考生的咨询和社会各界的监督。
公示期满后,没有反映问题或反映的问题经查实不影响录用的,报领导审批后,按程序办理聘用入编等手续,试用期半年。反映的问题对聘用有影响并查有实据的,不予录用;对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查清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六、工作纪律与要求
1、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行回避制度。凡与聘用单位负责人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或者近姻亲关系的应聘人员,不得应聘该单位秘书、人事、财务、纪律检查岗位,以及有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岗位。
2、招聘工作人员要严格遵守人事纪律,违者,将严肃追究相关责任。
3、报考人员不得弄虚作假,不得违反考试考核纪律。否则,取消考试资格,两年内不得参加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组织的各类考试。
七、其他
应聘人员在报考期间要保持报名时所填报的通讯方式畅通,并及时了解新田县人社网(http://rsj.xt.gov.cn/)发布的最新信息,因本人原因错过重要信息而影响考试聘用的,责任自负。
本次招聘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授权或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社会上出现任何名义举办的辅导班、辅导网站或出版物、上网卡等,均与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主管机关无关。敬请广大报考人员提高警惕,切勿上当受骗。
整个考试工作均在人大、纪检监察部门的监督下进行。本次公开招聘的相关事宜,由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领导小组及其办公室负责解释。
简章事项以本次刊登为准
咨询电话:县人事考试中心0746-4781396
新田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3年9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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