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师范大学2014年全日制硕士研究生招生简章
来源:江苏师范大学网 阅读:529 次 日期:2013-09-09 11:13: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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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学校概况

江苏师范大学始建于1952年,主校区坐落在历史文化名城徐州市的南郊风景区。江苏师范大学是苏北地区规模最大、办学历史最长的综合性高等学府,是江苏省政府重点支持的少数高校之一,是江苏省博士点立项建设单位,教育部本科教育评估优秀学校。学校现有国家重点学科培育点1个,江苏省优势学科4个,江苏省重点学科9个,省重点实验室3个,省哲学社会科学研究基地1个,省高校哲学社会科学重点研究基地3个。

学校现有服务国家特殊需求博士点1个、一级学科硕士授权点26个,涵盖哲学、经济学、法学、教育学、文学、历史学、理学、工学、管理学、艺术学等11大学科门类,另有教育硕士、体育硕士、汉语国际教育硕士、艺术硕士和翻译硕士等5个专业学位硕士授权点。学校是全国首批200所“有资格接受外国留学生的高校”,拥有以同等学力申请硕士学位授予权和硕士研究生推免权。学校现有在校研究生2890人。

学校秉承“崇德厚学,励志敏行”的校训,发扬“厚重笃实,艰苦创业”的校园精神,在师资队伍建设和学科建设方面取得了长足的进步,学校现有专任教师1390名,其中,教授205名(含博士生导师37名)、副教授434名,博士学位教师446名。长江学者特聘教授1人,江苏特聘教授2人。双聘两院院士3人、中国社科院学部委员1人、长江学者及国家“杰青”人才21人。先后有7人获得“全国先进工作者”“全国五一劳动奖章”“全国模范教师”“全国优秀教师”等荣誉,33人享受国务院颁发的政府特殊津贴,4人入选教育部“新世纪优秀人才”支持计划,9人获得“江苏省有突出贡献的中青年专家”称号,3名教师为江苏省“双创计划”引进人才,9人为江苏省“六大人才高峰”培养对象,3人获得“江苏省高校教学名师”称号;5人为省政府“333高层次人才培养工程”中青年科技领军人才、64人为中青年科学技术带头人;47人为省“青蓝工程”中青年学术带头人、69人为优秀青年骨干教师。有省“青蓝工程”优秀学科梯队3个、科技创新团队3个,江苏省高校优秀科技创新团队2个。

学校科研氛围浓郁,学术成果丰硕,最近5年,学校获得各级各类纵向科研项目700项。其中国家基金项目182项,国家社科基金重大项目4项、重点项目4项,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重点项目1项;获得包括教育部高等学校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科学技术、人文社会科学)、教育部全国教育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江苏省哲学社会科学优秀成果奖、江苏省科学技术奖在内的部省级以上科研奖励近60项。

二、招生规模

2014年我校计划招收全日制硕士研究生840名左右,其中学术型硕士研究生560名左右,专业学位研究生280名左右。专业目录中所列招生人数为2013年实际招生数,2014年的招生人数将根据教育部下达的规模指标和合格生源数等情况进行调整。

三、报考条件

1.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

2.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愿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品德良好,遵纪守法。

3.身体健康状况符合《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规定的体检要求。

4.考生必须符合下列学历等条件之一:

(1)国家承认学历的应届本科毕业生;

(2)具有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毕业学历的人员(自考本科生和网络教育本科生须在报名现场确认截止日期(2013年11月14日)前取得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毕业证书方可报考);

(3)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学历后满2年(从高职高专毕业到2014年9月1日,下同)或2年以上,达到与大学本科毕业生同等学力,且符合我校根据培养目标对考生提出的具体业务要求的人员;

(4)国家承认学历的本科结业生和成人高校(含普通高校举办的成人高等学历教育)应届本科毕业生,按本科毕业生同等学力身份报考;

(5)已获硕士、博士学位的人员;

(6)在校研究生报考须在报名前征得所在培养单位同意。

5.报名参加教育硕士中的教育管理专业学位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除满足以上条件外还需大学本科毕业后有3年或3年以上工作经验的人员;或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学历后,有5年或5年以上工作经验,达到与大学本科毕业生同等学力的人员;或已获硕士学位或博士学位并有2年或2年以上工作经验的人员。

6.我校具有开展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以下简称推免)工作资格,凡按规定可接受应届本科毕业生报考的学科(类别)、专业(领域)均可接收推免生。被接收的推免生(包括“农村学校教育硕士师资培养计划”的推免生)须在国家规定的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报名时间内进行网上报名并到报考点办理现场确认手续,且不得再参加全国统考。

四、报名

报名包括网上报名和现场确认两个阶段。应届本科毕业生原则上应选择就读学校所在省(区、市)的报考点办理网上报名和现场确认手续;其他考生应选择工作或户口所在地省级教育招生考试管理机构指定的报考点办理网上报名和现场确认手续。

考试科目为872素描、875图形创意的考生必须选择我校报考点(3218江苏师范大学)报名。

(一)网上报名

报考2014年硕士研究生一律采取网上报名。网上报名技术服务工作由全国高等学校学生信息咨询与就业指导中心负责。

1.网上报名时间

2013年10月10日—31日每天9:00-22:00(逾期不再补报,也不得再修改报名信息)。

网上预报名时间:2013年9月25日至9月28日每天9:00-22:00。

2.网上报名流程

考生登录“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公网网址:http://yz.chsi.com.cn,教育网址:http://yz.chsi.cn,以下简称“研招网”)浏览报考须知,按教育部、省级教育招生考试管理机构、报考点以及报考招生单位的网上公告要求报名,凡不按要求报名、网报信息误填、错填或填报虚假信息而造成不能考试或录取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在报名期间,考生可自行修改网报信息。

3.注意事项

(1)考生考前只填报一个招生单位的一个专业。待考试结束,教育部公布考生进入复试基本分数要求后,考生可通过研招网调剂服务系统了解我校的生源缺额信息并根据自己的成绩再填报调剂志愿。

(2)以同等学力身份报考的人员,应按我校要求如实填写学习情况和提供真实材料。

(3)考生(含推免生)要准确填写个人信息,对本人所受奖惩情况,特别是要如实填写在参加普通和成人高等学校招生考试、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等国家教育考试过程中因违规、作弊所受处罚情况。对弄虚作假者,我校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和《2014全国硕士学位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暂行)》进行处理。

(4)报名期间将对考生学历(学籍)信息进行网上校验,并在考生提交报名信息三天内反馈校验结果。考生可随时上网查看学历(学籍)校验结果。考生也可在报名前或报名期间自行登录“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网址:http://www.chsi.com.cn)查询本人学历(学籍)信息。

未通过学历(学籍)校验的考生应及时到学籍学历权威认证机构进行认证,在现场确认时将认证报告交报考点核验,在招生单位核查报名信息时,将认证报告交招生单位核验。

(5)已被我校接收的推免生,不得再报名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否则,将取消推免生资格,列为统考生。

(6)现役军人报考按照相关规定办理。

(二)现场确认

所有考生(含推免生)均须到报考点现场确认网报信息,并缴费和采集本人图像等相关电子信息。

1.现场确认时间

2013年11月10日至11月14日。逾期不再补办。

2.现场确认程序

考生持本人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学历证书(普通高校、成人高校、普通高校举办的成人高校学历教育应届本科毕业生持学生证)和网上报名编号到报考点指定的地方进行现场确认,缴纳报考费并采集本人图像等相关电子信息。

自考本科生和网络教育本科生须凭已经取得的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毕业证书方可办理网上报名现场确认手续。

未通过网上学历(学籍)校验的考生,在现场确认时应提供学历(学籍)认证报告。

所有考生均要对本人网上报名信息进行认真核对并确认。经考生确认的报名信息在考试、复试及录取阶段一律不作修改,因考生填写错误引起的一切后果由其自行承担。

五、入学考试

入学考试分初试和复试两阶段。

1.初试

(1)打印《准考证》。2013年12月25日-2014年1月6日,考生可凭网报“用户名”和“密码”登录研招网下载打印《准考证》。《准考证》正反两面在使用期间不得涂改。考生凭下载打印的《准考证》及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参加初试。

(2)初试时间。初试安排在2014年1月4日至1月5日(超过3小时的考试科目在1月6日进行)。

(3)初试科目。我校初试科目分为全国统考科目和自命题科目。全国统考科目有101-思想政治理论、201-英语一、202-俄语、203-日语、204-英语二、301-数学一、302-数学二、303-数学三等。全国统考科目由教育部统一命题,考试大纲由教育部制定。其余科目均是由我校自行组织命题的自命题科目。

2.复试

(1)我校要对所有拟录取考生进行复试,复试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2)我校在复试前将对考生的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学历证书、学生证等报名材料原件及考生资格进行严格审查,对不符合规定者,不予复试。

(3)复试时间安排在2014年4月初,具体时间届时将在我校研究生院网站公布。

(4)复试内容包括外国语听力及口语测试、专业笔试、综合面试等,以进一步考察考生的专业基础、综合分析能力、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和动手能力等。

(5)复试一般实行差额复试,复试比例根据各招生学科、方向特点及生源情况在复试前确定并公布。

(6)以同等学力资格报考的考生,复试时,应加试至少两门本科主干课程。加试方式为笔试。

(7)无论何时发现弄虚作假者,我校将取消其报考资格、录取资格或学籍。

六、录取

1.我校根据国家下达的招生计划、考生初试和复试成绩、平时学习成绩和思想政治素质、品德考核情况以及身心健康状况,按照“按需招生、德智体全面衡量、择优录取和宁缺毋滥”的原则确定录取名单。

考生考试诚信状况是思想品德考核的重要内容和录取的重要依据,对于思想品德考核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2.硕士研究生录取类别分为定向就业和非定向就业两种。定向就业的硕士研究生均须在被录取前与我校、用人单位分别签订定向就业协议。

3.考生因报考硕士研究生与所在单位产生的问题由考生自行处理,若因此造成考生不能复试或无法被录取,招生单位不承担责任。

七、体检

体检在新生入学时统一进行。体检标准参照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修订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体检不合格者,不予注册。

八、学习年限

学术型研究生学制为3年,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学制一般为2年(艺术硕士研究生学制3年)。

九、学费、奖助学金及奖励措施

1.学费。按照教育部的要求,从2014年秋季学期起,我校向所有纳入全国研究生招生计划的新入学研究生收取学费。收费标准不高于教育部和省教育厅规定的最低标准,具体以上级文件为准。

2. 奖助学金。从2014年秋季学期起,我校向新入学研究生提供奖助学金。助学金的资助标准不低于上级文件规定的最低标准。此外,我们还提供朱敬文奖助学金等奖助基金,以帮助研究生更好地进行学习和科研:

(1)朱敬文奖助学金,特别奖学金标准为8000元/人,一般奖学金标准为2000元/人,助学金标准为1500元/人。

(2)研究生创新工程项目,其中重点项目文科类项目资助经费5000元/项,理工科类资助经费10000元/项;一般项目文科类项目资助经费400元/项,理工科类(含跨学科实验类)资助经费600元/项。

3.奖励措施。我校对被我校录取的优质生源实施奖励,具体见附件1。

十、其他

1.我校研究生招生信息均在校研究生院网站(http://yjsc.jsnu.edu.cn)上发布。

2.“初试成绩单”和“复试通知”由考生自行上网查询并下载,我校不再给考生寄发书面通知书。

3.研究生招生与就业办公室咨询电话:0516-83403083,传真:0516-83403083;办公地点:泉山校区3号楼303室;通讯地址:江苏师范大学研究生院研究生招生与就业办公室,邮政编码:221116。

4.各学部(学院)招生咨询电话及网址见附件2。

5.我校提供部分历年真题。联系人:李老师,联系电话:0516-83403083,地址:江苏师范大学研究生院(泉山校区3号楼303室)。

江苏师范大学硕士研究生招生优惠试行办法

各学部(学院)网址及招生咨询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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