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郴州市委组织部、市委编办、市人社局审批同意,湖南省桂阳县卫生系统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一批专业技术人员,安排到县中医医院及乡镇(街道)卫生院。为避免浪费考试资源、节约行政成本,做好考试报名的宣传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预告如下,具体操作办法及程序以人社部门正式发布的招聘公告为准。
一、拟招聘职数及编制性质
拟招聘68名,均具有财政差额拨款事业编制身份。具体的岗位为;中医医疗、中西临床、西医临床、中医针灸推拿、西药药学、中药药学、中医康复、医学检验、医学影像、护理。
二、报考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3.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4.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5.具备应聘岗位所需的专业或技能条件;
6.专科生、本科生年龄在25周岁以下,硕士毕业生28周岁以下,博士毕业生30周岁以下。
(1)郴州市以外在编在岗、具有执业医师资格的全日制本科以上毕业生(护理岗位要求具有护士资格证及全日制专科以上学历的毕业生),年龄可在30周岁以下。
(2)桂阳县事业单位在岗但属于编制外聘用、具有执业医师资格的全日制本科以上毕业生(护理岗位要求具有护士资格证及全日制专科以上学历的毕业生),报考年龄可在35周岁以下。聘用时间要求为2013年7月1日之前聘用,由现聘用单位出具由单位主要负责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的证明材料,对弄虚作假者取消聘用资格,并追究当事人责任。
7.下列人员不得报考。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以及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机关事业单位在试用期内的新录用工作人员。
三、报名办法
1.报考方式和时间
从即日起至2013年9月20日接受现场预报名。报名地点设在桂阳县卫生局政工股。
报考人员报名时须提供本人学历证书,有效身份证及相应专业技术资格证等原件、复印件,近期免冠同底证件照2张;在职人员参加公开招聘考试的,还需提供所在单位出具的同意报考的证明(加盖公章)。报考人员报名与参考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考务费待人社部门发布招聘公告后按物价部门审批的标准收取。
2.报考要求
报考人员只能选择一个岗位报名,报名时,应仔细阅读本预告及相关岗位的资格条件,并对所报考单位的工作职责、性质、内容及所在地域、环境、条件等情况进行适当必要的了解,慎重、理性报考。一旦进入面试环节,即不得无故、随意放弃面试、体检、考察和聘用资格,以免浪费考试资源。
报考人员要仔细阅读诚信考试承诺书,提交的报考申请材料应当真实、准确。报考人员提供虚假报考申请材料的,一经查实,即取消报考或聘用资格。对伪造、变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考试资格的,将按照《公务员录用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办法(试行)》的有关规定予以处理。对报考人员的审查包括报名时资格初审、考察时资格复审、聘用时资格终审,并贯穿考试聘用工作全过程。
3.笔试开考比例
笔试开考比例为1:5,达不到开考比例的,相应核减聘用计划数或取消该岗位。
四、考试内容、时间和地点
1.笔试
(1)内容。中医类岗位(中医医疗、中医针灸推拿、中药药剂、中医康复、中西医临床、)考《中医学基础》,护理类岗位考《护理基础知识》,检验岗位考《临床医学检验基础》,影像岗位考《影像诊断学》,西医临床考《临床基础知识》、西药药剂考《药学》、采用闭卷考试形式,笔试成绩按百分制计分。
(2)时间、地点。报考人员应按照准考证上确定的时间、地点和要求参加考试。
2.面试
根据报考同一岗位人员笔试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按照招聘计划1:3的比例确定参加面试的人选。面试成绩按百分制计分,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面试形式为实践技能操作,具体规定和要求按《关于规范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的意见(试行)》(郴组[2013]20号)执行。
3.成绩合成
按笔试成绩占60%、面试成绩占40%的比例,折算成综合成绩。
五、体检和考察
体检参照《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的通知》(国人部发[2005]1号)、《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国人厅发[2007]25号)和《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19号)执行。
考察工作参照公务员录用规定(试行)及相关政策和拟聘用岗位的要求,采取各种形式,对考察对象进行全面考察。
六、公示与聘用
体检、考察合格者列为拟聘人员。拟聘人员名单由县人社局统一在桂阳县政府门户网站上向社会公示,用人单位与被聘用人员签订聘用合同,实行12个月的试用期。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七、招聘考试预报名服务咨询电话
桂阳县卫生局政工股0735-4445375
桂阳县卫生局
二O一三年九月九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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