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在整个体检过程中必须服从带队人员管理,不得擅自离开。
2、考生报到后,不得再与外界进行联系,携带的所有通讯工具必须关闭上交。
3、为防止代检,分组后按组进行拍照留底备查。
4、体检时,考生不得向医务人员透露涉及本人身份的事项。
5、体检过程中,考生对视力、听力、血压、心率等项目检查结果有异议,可向带队人员提出,并在上午体检工作结束前申请复查。
6、体检结束后,请考生在体检表上填写姓名、性别、身份证号码、联系电话等基本情况。工作人员发还通讯工具时,考生即刻开通,以便有事联系。
瑞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3年9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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