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学院简介
海洋地球科学学院的前身为1946-1952年山东大学创办的地矿系;1959年正式组建山东海洋学院海洋地质地貌系,1960年正式招生;1962年山东地质学院撤消,其部分师生及全部设备、图书资料调归入地质地貌系;1963年地质地貌系更名为山东海洋学院海洋地质系;1988年更名为青岛海洋大学海洋地质系;1995年5月更名为青岛海洋大学海洋地球科学学院;2002年更名为中国海洋大学海洋地球科学学院。
在学院发展历史上,著名学者何作霖教授(院士)、周明振教授(院士)、丘捷教授、白季楣教授、郝颐寿教授、张保民教授、徐世浙教授(院士)等曾在此执教,他们为学院的发展做出了重要贡献。李庆忠院士、张国伟院士现担任学院名誉院长,并聘任刘光鼎、陈运泰、汪品先、马在田、陈述彭、戴金星、欧阳自远、金庆焕、顾心怿等院士为兼职教授,聘请外籍客座教授十余人。
学院现设海洋地球科学系、地球探测与信息技术系、河口海岸带研究所和地质地球物理研究所、海洋地球化学研究所、资源与环境工程勘察设计检测研究中心。现有院士2名,博士生导师16名,教授23名。拥有地质学(海洋地质方向)、勘查技术与工程、地球信息科学与技术3个本科专业。现有海洋地质、海洋地球物理学、海洋地球化学3个博士点;海洋地质、海洋地球物理学、海洋地球化学、矿物矿床岩石学、地球化学、古生物与地层学、构造地质学、第四纪地质学、矿产普查与勘探、地球探测与信息技术、地质工程11个硕士点以及地质工程工程硕士专业和地球探测与信息技术高校教师学位专业领域,接收海洋地质博士后流动人员进站。海洋地质学和地球探测与信息技术为省级重点学科,海底资源与探测技术实验室为山东省和教育部重点实验室。
经过几十年的学科建设与发展,学院形成了以海底科学与探测技术为中心,以海洋地质和地球信息与探测技术为两翼的学科发展思路,大陆边缘构造地质、海洋地球化学、海底矿产资源与成矿作用、海洋沉积与工程环境、地球信息处理与探测技术、深海探测等为主导的研究方向和科研群体。先后主持承担了国家科技攻关项目、“973”和“863”计划、大洋探测专项、西北太平洋调查专项、中国近海综合调查、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重大、重点项目及面上项目、国家杰出青年基金等科研项目,并取得了一批高质量的研究成果。先后获得国家“八五”科技攻关重大科技成果奖、国家科技进步奖、中国科学院科技进步奖、教育部、地矿部及其他省部级科技成果奖等。出版《海洋地球化学》、《海洋沉积学》、《大洋锰结核》、《海洋自生矿物》、《近代海洋地质学》、《海洋地质学》、《海岸工程环境》、《第四纪环境演变》、《冲绳海槽的岩浆作用与海底热液活动》、《海洋地磁学》等海洋特色鲜明的教材与专著。
二、招生专业目录
联系电话:0532-66782460 联系人:洪老师
专业代码与专业名称 | 招生人数 | 初试考试科目 | 复试笔试科目 |
070704 海洋地质 | 15 | ① 101思想政治理论 ② 201英语一 ③ 303数学三 ④ 929地质学基础 | 地质学综合 |
0707Z4 海洋地球化学 | 2 | 同上 | 地质学综合 |
0707Z5 海洋地球物理学 | 2 | ① 101思想政治理论 ② 201英语一 ③ 302数学二 ④ 821地震勘探 | 地球物理勘探综合 |
070900 地质学(一级学科,含矿物学、岩石学、矿床学; 地球化学; 古生物学与地层学; 构造地质学;第四纪地质学等二级学科) | 9 | ① 101思想政治理论 ② 201英语一 ③ 660普通地质学A ④ 819沉积岩石学或928地史学 | 地质学综合 |
081801 矿产普查与勘探 | 2 | ① 101思想政治理论 ② 201英语一 ③ 302数学二 ④ 827石油地质学 | 石油地质学综合 |
081802 地球探测与信息技术 | 22 | ① 101思想政治理论 ② 201英语一 ③ 302数学二 ④ 821地震勘探 或828测井原理与综合解释 | 地球物理勘探综合 |
081803 地质工程 | 2 | ① 101思想政治理论 ② 201英语一 ③ 302数学二 ④ 821地震勘探 或929地质学基础 | 地质工程综合 |
085217地质工程 (专业学位) | 15 | ① 101思想政治理论 ② 204英语二 ③ 302数学二 ④ 821地震勘探 或929地质学基础 | 应用地球物理综合或地质学综合 |
注:各专业均不招收同等学力考生。
三、复试方式和内容
1、复试包括笔试、实践(实验)能力考核、面试、外国语听力与口语测试、综合素质考核、体检等内容。其中笔试主要是专业课测试。实践(实验)能力考核,实验学科主要测试考生的实验和操作技能;综合素质考核包括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考核、心理素质测试以及人文素养、社会实践(社团活动、志愿服务等)、团结协作精神等方面的考核。
综合素质考核中的心理素质测试、体检由学校统一组织。
2、复试成绩计算公式:
复试成绩=专业科目笔试成绩×A+面试成绩×B+外国语听力与口语测试成绩。复试成绩、专业科目笔试成绩和面试成绩均采取满分百分制,外国语听力与口语测试成绩满分为10分。
(专业科目笔试成绩占复试成绩的比例A为50%,面试成绩占复试成绩的比例B为40%)
四、录取
按录取总成绩从高到低顺序录取。根据国家下达的招生计划、考试成绩(含初试和复试),并结合考生平时学习成绩和思想政治表现、业务素质以及身体健康状况确定录取人员名单。按照教育部有关复试录取工作规定,若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予录取:复试成绩不及格者;思想品德考核不合格者;复试体检不合格者。
录取总成绩=(初试成绩÷5)×C+复试成绩×D
(初试成绩占录取总成绩的比例C为50%,复试成绩占录取总成绩的比例D为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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