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格审查时间:9月13日9:00—9月24日16:00
资格审查地点:沛县人力资源服务中心(职教中心公共实训楼二楼)
资格审查所需材料:
一、就业失业登记证(居委会或劳动所办理)
二、身份证、户口簿原件
三、全日制普通高校毕业证、报到证原件
四、符合下述条件之一的提供对应材料:
1.享受最低生活保障家庭:指经民政部门认定正在享受居民最低生活保障的人员。提供民政部门发放的有效《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金领取证》原件和复印件;
2.特困职工家庭:指经总工会发放的有效《沛县特困职工优惠证》原件和复印件;
3.城镇零就业家庭和农村零转移家庭贫困户:提供经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认定发放的《城镇零就业家庭确认联系卡》或县级劳动就业管理机构对农村零转移家庭贫困户的认定证明;
4.办理失业登记手续6个月及以上:指经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有关部门审核办理失业登记手续6个月及以上的《就业失业登记证》上打证日期为依据,提供原件和复印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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