课程编号:881课程名称:国际法学和刑法学
一、考试的总体要求
该门课程主要检验考生对刑法学和国际法学基础知识的掌握程度。要求考生对我国刑法学、国际法学的基本体系、基本概念、主要内容有较全面的了解,能够运用刑法学、国际法学的相关基本理论和方法,分析解决刑法、国际法相关问题。
二、考试的内容及比例
依照教育部核心课程内容,所有刑法学和国际法学内容都是考试范围。该门考试课程总分150分。其中刑法学约占80分,国际法学占70分。刑法学主要内容以我国《刑法》为基础,出题时生效的修正案和司法解释均属于考试范围。国际法学仅包括国际公法,国际经济法、国际私法不纳入考试范围。
1.基本概念:要求考生掌握基本概念,表达要完整,用词要准确。如犯罪、教唆犯、犯罪中止、缓刑、洗钱罪、贪污罪、国家、国家主权、国家承认、国家继承、领事关系等。此类考试内容均属于客观基础题,占考试分值的三分之一。
2.基本问题分析:在掌握基本概念的基础上,要求考生具备一定的系统知识和归纳能力。考生要掌握基本的原则、制度的背景、发展历程、特征、适用注意事项等。如简述我国刑法关于共同犯罪人的分类、国家责任的构成要件等。此类试题内容仍为客观题,占考分比重为三分之一。
3.综合性分析问题的能力:要求考生结合相关学科知识,分析、论述相关问题,有一定的主观性。如刑法中的案例分析,国际法中的分析某一国际事件,或者论述题。通过答题,反映出作者的表述能力和分析能力。该部分占考分的三分之一。
三、考试的题型
主要题型为名词解释、简答题、比较题、案例分析题、问答题、论述题等。每次考试的题型不少于三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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