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工作需要,经区委、区政府同意,决定面向区外公开选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选聘计划
本次公开选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共6名,具体聘用单位、岗位、人数等详见《吉州区公开选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岗位表》。
二、选聘范围和对象
江西省范围内全额拨款事业单位在编在岗、具有国家干部身份的工作人员。
三、应聘条件
1.遵守宪法和法律;
2.政治素质良好,品行端正,勤奋敬业,工作能力强;
3.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专业详见岗位表;
4.年龄30周岁以下(1983年9月1日后出生),身体健康;
5.参加工作1年以上,年度考核等次均为合格以上等次;
6.符合选聘岗位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
四、选聘办法
(一)发布公告:在吉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吉安人事人才网、吉州区人民政府网发布公开选聘信息。
(二)报名:采取现场报名方式进行。报名时间为2013年9月16日~9月20日(上午8:30~12:00,下午3:00~6:00),请报考人员携带好本人身份证、学历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单位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和年度考核等次证明材料,近期1寸蓝底免冠正面彩色照片3张,到吉州区人社局事业单位人事管理股填写报名表(地址:吉州区行政中心733室)。报考人员不需交纳报名费、考试费。
选聘岗位人数与报名人数应不少于1:3,若低于这个比例,则相应调减或取消岗位计划。
(三)资格审查。报名时进行资格初步审查。集中资格审查时间为报名截止后3天内完成,合格者发放准考证。报考人员填写的信息必须真实、准确、完整,资格审查工作贯穿于选聘全过程。
(四)考试。聘用单位制定工作方案,报区选聘工作领导小组批准后,统一组织实施。
考试主要测试应聘者的语言表达、逻辑思维、综合分析、文字写作、计算机等工作器材操作能力以及岗位有关的知识等。考试方式、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五)体检和考察。根据考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1:1比例确定体检和考察对象(总分相同的,一并列入)。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不合格者取消选聘资格;考察按照有关规定进行。
(六)确定人选。根据体检和考察情况,经区公开选聘工作领导小组审核、区党政联席会议研究,确定拟选聘人选,并进行公示。
(七)调入。按规定办理调入、聘用等手续。
五、其他事项
1.除国家规定的情形外,本次选聘调入的人员须在应聘单位工作满5年方可提出调动、辞职,否则,本人需向聘用单位支付违约金。
2.本次选聘有关事项由吉州区公开选聘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解释。
3.吉州区公开选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吉州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联系人及联系电话:王玲,8229380(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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