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考生:
经四川省职称改革领导小组办公室研究决定,四川省2013年度卫生、中医药专业副高级技术资格考试合格标准公布如下:
卫生各专业考试合格标准为56分。
基层卫生各专业考试合格标准为52分。
中医药各专业考试合格标准为53分。
基层中医药各专业考试合格标准为51分。
最终成绩数据以书面形式通知为准。
四川省人事考试中心
2013年9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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