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浙江省知识产权服务中心招聘人员公告
来源:浙江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 阅读:970 次 日期:2013-09-12 11:10: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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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浙江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办法》规定,浙江省知识产权服务中心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单位简介

浙江省知识产权服务中心为公益二类事业单位,预算方式为自收自支,工作地点位于杭州市区。中心是我省唯一的省级综合性知识产权服务机构,主要承担“国家知识产权(浙江)专利信息服务中心”、“浙江省知识产权(专利)公共服务平台”、“中国(浙江)知识产权维权援助与举报投诉中心”的建设运行,开展知识产权评议及研究工作,为《企业知识产权管理规范》贯标企业提供认证、咨询、培训等服务。

二、招聘岗位及条件

本次公开招聘2个岗位共2人,全部为专业技术岗位。

(一)招聘条件

1.符合《浙江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办法》有关规定条件,以及招聘岗位具体要求;

2.年龄在35周岁及以下(1977年9月25日后出生);

3.取得研究生学历及硕士以上学位;

4.具有二年以上工作经验。年限按劳动(聘用)合同或招聘单位认可的其他相关证明材料认定,时间按足年足月计算到报名截止时。

(二)岗位名称及其他条件

招聘岗位 专业 专业技术资格或职业资格
专利分析 理学、工学 具有专利代理人资格证书或执业证
专利数据库管理 计算机科学与技术 /

三、招聘程序和办法

本次公开招聘报名和笔试工作委托省人事考试办公室组织实施,其他环节工作由招聘单位自行组织。

(一)报名和资格审查

本次招聘采用网上报名方式,不设现场报名。

1、网上报名。时间:2013年9月17日9:00-9月25日16:00。报考人员在浙江人事考试网(www.zjks.com)注册个人真实信息后,进行报名。每位应聘人员限报一个岗位。

2、资格初审。时间:2013年9月18日-9月26日。我单位根据招聘岗位所需条件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初审,报考人员可上网查询结果及未通过初审的理由,未通过者可在规定报名时间内再次报名并重新接受资格审核。

3、网上缴费及确认。时间:2013年9月19日9:00-9月27日24:00,通过资格初审的报考人员可在同一网址办理网上缴费。逾期不办理缴费手续的,视作放弃报名资格。同一岗位符合条件并已缴费的报考人数不得低于招聘人数的3倍;不到规定比例的,原则上取消相应岗位招聘计划。

4、准考证打印。已缴费人员在2013年10月16日-10月18日登录浙江省人事考试网(www.zjks.com)下载打印准考证。

(二)考试

本次招聘各岗位的考试包括笔试、面试。笔试、面试满分均为100分,并各占总成绩的50%。

(1)笔试

时间、地点:2013年10月19日(全天),杭州市内。具体安排以准考证为准。

科目:《综合基础知识》、《职业能力倾向测验》

笔试成绩可通过浙江人事考试网查询。

笔试后,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到低,按1:5的比例确定各岗位入围面试人员名单。缺考其中任何科目者不得入围面试。

(2)资格复审和面试

资格复审和面试有关安排另行在网上通知,并同时电话通知有关人员。

应聘人员应携带身份证、学历和学位证书、相关资格证书、工作经历证明等材料原件及复印件1份,按指定时间、地点参加资格复审。

面试方式为结构化面试。测评要素按岗位分别确定,一般为岗位认知、相关专业知识、沟通协调能力、分析和解决问题能力等。

面试合格分数为60分,低于该成绩者,不能入围下一环节。

(三)体检与考核

面试结束后,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按招聘计划数1:1比例确定体检、考察对象。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修订后)执行。体检合格人员进入考核。

考核参照《浙江省公务员录用考察工作细则(试行)》执行。

(四)公示

经体检和考核均合格的人员,确定为拟聘用人员,名单在网上公示7个工作日。

公示期满,对拟聘用人员无异议或反映有问题经查实不影响聘用的,按照有关程序和规定办理相关聘用手续。

聘用人员列入事业编制管理,与招聘单位签订事业单位聘用合同,并按规定约定试用期。试用期满后,考核合格者,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五)其他

应聘者放弃或被取消入围、聘用资格,或体检、考核中出现不合格者,我处研究决定是否安排人员递补。需要递补的,有关岗位均根据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进行。

四、纪律与监督

(一)本次公开招聘有关信息指定在下列网站公布,供应聘者查询和社会监督。

1、浙江省科学技术厅网站(http://kjt.zj.gov.cn,通知通告);

2、浙江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网(http://www.zjhrss.gov.cn,专题专栏/事业单位公开招聘)。

招聘过程相关信息仅在省科技厅网站公布,请应聘者自行留意。

(二)对招聘工作及相关信息有异议的,请在信息公布之日起5日内向下述监管部门反映,以便及时研究处理:

1、浙江省科学技术厅(人事处):0571-87054018;

2、省人力社保厅(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处):0571-87056703。

(三)对考试违纪违规行为的认定和处理,按照《浙江省人事考试应试人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执行。

五、咨询

有关本次招聘工作具体问题,请直接咨询我处。

单位地址:杭州市文二路212号高新大厦9楼(邮编:310012)

联系电话:0571-87006650(孙颖)

浙江省知识产权服务中心

二○一三年九月十一日

更多信息请查看浙江省事业单位招聘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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