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2013年丽水日报社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的有关规定,经公开报名、资格审查、考试、体检、考察,决定拟聘用15位同志为丽水日报社工作人员,现予以公示,征求广大干部、群众的意见。现就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1.反映问题必须在公示期限内,任何单位和个人均可通过来信、来电、来访的形式,向中共丽水市委组织部、丽水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丽水日报社反映公示对象存在的问题。以单位名义反映问题的应加盖公章。以个人名义反映问题的提倡署报本人真实姓名。
2.要求反映问题要坚持实事求是的原则,反对借机诽谤诬告。
3.公示时间:从2013年9月11日起至2013年9月17日止,共7天。
4.公示联系处室和受理电话:丽水市委组织部干部综合处(电话2098677),丽水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事业处(电话2091237),丽水日报社纪检监察室(电话2123022)。
附:具体拟聘人员基本情况表请参照:http://rsj.lishui.gov.cn/zwxx/gsgg/t20130912_918194.htm
中共丽水市委组织部
丽水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丽水日报社
2013年9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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