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加大我局引进人才力度,提高引进人才质量,切实改善我局人才队伍结构,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桂人社发〔2011〕155号)文件精神,经研究决定招聘紧缺专业人才到我局所属事业单位工作。现公告如下:
一、招聘数量和范围
此次招聘紧缺专业本科生事业单位1人。范围主要为全国院校全日制应往届本科生,不含定向培养、委托培养生。
二、招聘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服从组织安排。
2.有较强的组织协调能力和语言表达能力,学习成绩优良。符合招聘的学历、学位和专业要求。
3.身体健康,符合有关体检标准。
非应届毕业生应聘的,须在报名前取得国家承认的学历、学位证书。2013年应届(2013年7月31日前毕业)毕业生应聘的,学历、学位证书必须在办理正式聘用手续前取得。
三、招聘方式
根据有关规定,此次招聘采取考试与考核相结合的办法,先对报名应聘人员进行资格审查,再组织考试、体检、考核。
四、招聘程序
1.个人报名:此次招聘采取网上报名方式。应聘人员根据《贺州市林业局所属事业单位2013年度面向高校招聘紧缺专业人才计划表》,以网上报名的方式投递个人求职简历。网上报名需将个人求职简历电子版发至贺州市林业局电子邮箱,并进行电话确认,待用人单位资格初审合格后,通知到现场招聘点参加现场确认及面试。网上报名时间截止2013年9月17日17:00。
2.现场面试:按1:3以上比例进行现场差额面试。面试采用结构化面试的方式,对应聘毕业生进行能力测试。面试成绩在本场面试结束后统一向考生宣布。拟考核聘用人选由招聘工作组根据应聘人员的面试成绩等方面综合考虑确定。
4.见习考核:9月底由各用人单位通知拟考核聘用人选到单位见习。见习期间,由各用人单位组织体检、考核,全面了解应聘人员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遵纪守法等方面的情况,并经用人单位领导班子综合面试、体检和考核的情况讨论确定最终聘用人选。
5.办理入编:10月—11月,用人单位按有关规定办理聘用人员入编手续,并与被聘用人员签定聘用合同。试用期按照国家和广西壮族自治区有关规定执行,试用期满合格的正式聘用,享受国家政策规定的工资福利待遇,试用期间不合格的解除聘用合同。
不按规定时间参加现场确认、面试、体检、考核的应聘人员,视为自动放弃应聘资格。被聘用后不按时到聘用单位工作的,取消被聘用资格。
五、招聘纪律
报名应聘人员要认真阅读招聘公告,遵守引进纪律,诚信应聘。对应聘人员的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应聘人员应如实提供自己的真实信息,发现弄虚作假及舞弊行为的,取消应聘资格,已被聘用的随时解聘。对在招聘工作中出具假证明材料的单位和个人,视情节轻重追究有关当事人的责任。
本公告由贺州市林业局招聘高层次和紧缺专业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解释。咨询电话:0774—5123637
附件:
《2013年贺州市林业局所属事业单位招聘紧缺专业人才报名表.doc》来源于贺州市人事考试网,最近更新2013年9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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贺州市林业局招聘紧缺专业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2年9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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