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我中心业务发展需要,为开展中小学生综合实践活动,经研究,决定向社会公开招聘非在编雇用人员。
一、招聘岗位:具体招聘人数、招聘岗位及招聘条件详见《厦门市教育事务受理中心招聘非在编工作人员岗位信息表》(附件1)。
二、资格条件要求:
1.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国家法律法规,无违法违纪记录;
2.身体健康,具有正常履行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符合相关岗位要求,能在基地常驻,基地地址:厦门市竹坝华侨经济开发区竹坝学校内;
3. 具备良好的沟通能力、协调能力,有较强的责任心。
三、工资待遇:
受聘人员根据有关规定通过劳务派遣签定聘用合同,工资待遇参照厦门市非在编雇用人员的工资福利待遇标准。
四、报名办法:
1.咨询电话: 0592-2035405 (周一至周五上班时间)
2.报名时间:2013年9月20日前。
3.现场报名、审核(周一至周五上班时间)。
地点:厦门市教育事务受理中心(厦门市大连兴馆1号,和平码头对面,原旅游学校勤智楼3楼人才科)
4.报名手续:应聘者请携带本人身份证、相关学历(学位)证书、专业技术等级证书等有关材料的原件和复印件、1寸正面近期照片3张到报名地点报名。
五、考核时间和办法
通过笔试和面试等方式综合考察,最终确定人选。考核地点:厦门市青少年综合实践基地(竹坝学校)。考试时间另行通知。
附件1:2013年厦门市教育事务受理中心招聘非在编工作人员岗位信息表
厦门市教育事务受理中心
2013年9月9日
附件下载 温馨提示:
附件2:厦门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报名表
《厦门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报名表.doc》来源于厦门市教育局网,最近更新2013年9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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