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认定范围
户籍或工作单位在随州市曾都区辖区内的人员。
二、资格种类
初级中学、小学和幼儿园教师资格。
三、申报条件
1、学历:
(1)申请初级中学教师资格:须具备大学本科毕业及以上学历。
(2)申请小学教师资格:须具备大学专科毕业及以上学历。
(3)申请幼儿园教师资格:须具备幼儿师范学校毕业及以上学历。
2、普通话:
(1)申请语文学科和幼儿园教师资格,普通话水平必须达到国家标准二级甲等及以上标准;
(2)申请其它学科教师资格,普通话水平须达到国家标准二级乙等及以上标准。
3、全国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
4、思想品德鉴定。在职人员由所在工作单位鉴定(盖章),无职人员由户籍所在地的街道办事处或村委会鉴定(盖章)。
5、体检证明。须经随州中心医院(或随州中医院、随州妇幼保健院、曾都医院)体检合格。
四、申请、认定程序
(一)网上注册
1、网上报名(注册)时间:2013年10月1日-10月25日。
2、登录“中国教师资格网”(www.jszg.edu.cn)。根据系统提示如实完整地填报申请信息,上传近三个月免冠照片(.jpg格式,114×156像素,20K以内,必须与粘贴在《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和资格证书上的照片为同一底版,蓝底)。
(二)现场确认
1、确认时间:2013年10月21日-30日。(法定节假日不上班)
2、确认地点:曾都区教育局教师管理科(二楼西),联系电话:3590134。
3、现场确认须提交以下材料:
A、《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直接从网上正反打印,一式二份,申请人必须在诚信承诺栏签名)。
B、《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C、《毕业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D、《全国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原件及复印件。
E、《普通话等级证》原件及复印件。
F、《申请人思想品德鉴定表》(在“曾都区教育局”网站“公告公示”或“教师管理科——教师资格”栏目中下载,正反打印)。
G、《湖北省申请认定教师资格人员体检表》(在曾都区教育局网站“公告公示”或“教师管理科”栏目中下载,正反打印)。
以上复印件装订顺序:身份证、学历证明、普通话等级证书、考试合格证、《思想品德鉴定表》、《体检表》。
《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2份)不装订。
4、申请人须另交一张登记照片(1寸,办证用)。
随州市曾都区教育局教师管理科
二〇一三年九月十二日
附件下载 温馨提示:
《体检表》、《品德鉴定表》来源于随州市曾都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最近更新2013年9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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