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深化干部人事制度改革,加强供销社干部队伍建设,根据工作需要,现公开选调公务员到市供销社工作。为确保选调工作顺利进行,特制定本简章。
一、工作原则
选调工作坚持面向基层、德才兼备、人岗相适、以用为先的选人标准,按照“公开、民主、竞争、择优”的原则,切实把政治素质好、工作实绩突出、具有基层工作经历、与人民群众关系密切、群众公认的公务员或参公管理的人员选调到市供销社工作。
二、选调计划
本次计划选调公务员或参公管理人员1名。
三、选调对象和条件
(一)选调对象
2013年9月份以前,乡镇(街道)或机关仍在岗在位的公务员或参公管理人员。
(二)选调条件
1.政治素质好,坚决拥护和认真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自觉遵守国家法律法规;
2.勤奋敬业,品行端正,工作能力强;
3.年龄在40周岁以下(1973年9月30日以后出生);
4.有一定文字功底,熟悉电脑操作,年度考核均为称职及以上(试用期除外);
5.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6.本科学历及以上。
具有以下情形之一的,不得参加选调:
1.受处分期间或未满影响期限的;
2.正在接受审计、纪律审查,或涉嫌犯罪、司法程序尚未终结的;
3.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的其他情形。
四、工作程序
选调工作按照发布信息、报名、资格审查、面谈、考察、公示、办理调动的程序进行。
(一)发布信息
在中国酒都报、仁怀市人民政府公众信息网等媒体和网站公开发布选调工作信息。
(二)报名、资格审查
1.报名和资格审查时间:2013年9月23日至27日上午8:30—12:00,下午2:30—6:00。
2.报名地点:市供销社办公室;联系电话:2223303。
3.报名须提交以下材料:
本人有效身份证件、毕业证书等相关材料原件及1份复印件、年度考核情况证明、近期同底两寸免冠彩色照片3张,原工作单位同意参加选调介绍信和证明。
报名者要如实填写《公开选调公务员到市供销社工作报名表》。
4.资格审查
选调工作领导小组对报名人员的资格条件、相关材料进行审查,并向资格审查合格的报名人员发放初审合格书面通知。
资格审查贯穿整个选调工作过程,如报考者隐瞒信息或提供虚假信息通过资格审查的,一经查实,取消选调资格。
(三)面谈
面谈由领导小组组织实施,采取与通过资格审查的报名对象进行面对面的交谈,了解其综合能力和素质,进行测评,测评结果作为选调的参考。
(四)考察
考察工作由选调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实施,主要了解政治现实表现、工作态度及工作能力、廉洁自律表现等情况,并撰写考察材料。经市社主任会研究确定。
(五)公示
选调人员确定后在一定范围进行公示。公示期7天。
(六)办理调动
经公示期满无不良反映的,按有关规定和程序办理调动手续。
五、纪律要求
选调工作严格遵守公开、民主、竞争、择优的原则,按照政策规定、条件标准和工作程序,严格把关,严守纪律,坚决杜绝弄虚作假、徇私舞弊、照顾关系等不良现象,并主动接受纪检监察、有关部门及社会公众监督。对违反工作纪律的报考人员、工作人员和其他相关人员,按照相关规定严格追究责任。
仁怀市供销合作社联合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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