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聘对象及条件:
1、疆内外全日制普通高校应、历届本科及以上学历的各民族相关专业的毕业生。
2、本人自愿、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服从组织统一分配,身体健康,具备招聘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
二、招聘岗位
需求系统 | 序号 | 单位名称 | 所需专业人员基本情况 | 备注 | ||||||
需求岗位 | 所需人数 | 性别 | 民族 | 年龄 | 学历 | 需求专业 | ||||
克州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 6 | 克州药检所 | 专业技术岗位 | 2 | 男 | 汉族 | 30岁以下 | 本科及以上 | 医学检验专业 | |
专业技术岗位 | 2 | 男 | 汉族 | 30岁以下 | 本科及以上 | 药学专业 | ||||
需求小计 | 4人 | |||||||||
7 | 克州药品医疗器械不良反应监测中心 | 专业技术岗位 | 1 | 男 | 汉族 | 30岁以下 | 本科及以上 | 药学专业 | ||
专业技术岗位 | 1 | 男 | 不限 | 30岁以下 | 本科及以上 | 医药专业 | ||||
需求小计 | 2人 | |||||||||
需求合计 | 6人 |
三、招聘程序
主要有:报名确认、资格审查、面试、聘用与岗前培训。
(一)报名与确认、资格审查
1、报名方式:直接到克州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报名或电话报名
2、报名时间:8月26日-9月30日,10:00——20:00(北京时间)
3、报名地点:克州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4、报名联系人:李新萍 电话:0908-4233599 15909086335
5、报名和资格审查:报名人员须持本人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毕业证原件和复印件,个人推荐材料,寄到新疆克州阿图什市天山路东20院(新疆克州克州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李新萍收。
(二)面试
1、面试时间:资格审核后,另行通知
2、面试要求:面试时需要提供毕业证原件、身份证原件,缺少上述证件又不能确认其真实身份的考生,不得参加面试。
四、岗前培训
符合条件并与克州克州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签订协议书的毕业生在协议书规定的报告时间内到克州克州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报到。岗位培训时间另行通知。
五、聘用方式及待遇
聘用人员到岗后,由克州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到克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统一办理聘用手续,逾期20天不报到者取消聘用资格。新聘用人员,按照自治区有关规定,与克州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签订《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事业单位聘用合同书》,聘用后享受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相应的工作待遇,试用期一年。
六、相关事宜
本《简章》确定的时间、地点,因特殊情况发生变化的,另行通知。
本《简章》由克州克州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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