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省委、省政府《关于进一步扶持省级扶贫开发重点县加快发展的若干意见》(闽委发[2013]8号)“省级扶贫开发工作重点县公开招聘急需紧缺人才,可以根据实际采取直接考核或专项公开招聘等更为便捷有效的办法”和县编委《关于组建武平县煤炭管理局的通知》(武编[2011]14号)精神,结合我县煤炭管理安全监管专业技术人员紧缺现状,经研究同意,面向全县专项公开招聘5名县煤炭管理局安全监管专业技术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专项招聘职位
本次专项公开招聘的职位为武平县属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人员,计划招考人数5名,具体的专项招聘职位、人数、职位资格条件等详见附件《武平县专项公开招聘县煤炭管理局安全监管专业技术人员职位表》。
二、报名条件和对象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思想政治素质好,品行端正,遵纪守法。
(三)符合专项招聘职位要求的专业、学历、职称、年龄等资格条件,报考者的相关学历和证书取得时间、以及工作经历等计算时间截止到2013年8月31日。
(四)专项招聘职位的学历要求为国家教育行政部门承认的学历,《职位表》(附件)的“学历”栏中的学历均包括该学历及其以上学历。
(五)身体健康(符合现行公务员考录体检标准),具有正常履行专项招聘职位职责的身体条件。
(六)年龄要求年满18周岁以上,40周岁及以下(即1973年8月1日至1995年8月1日期间出生)。
(七)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在各级公务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招考中被认定为有考试作弊行为且不得报考的人员,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被辞退未满五年的,不得参加本次专项公开招聘。
三、报名及资格审查
(一)报名时间:2013年9月16日—18日(正常上班时间)。
(二)报名地点:县公务员局三楼流动调配股,联系电话:0597-3230836。
(三)报名方式:本次考试报名为现场报名,报考者应符合专项招聘条件要求,并提交本人近期一寸免冠同底彩照3张、身份证(或户籍证明)、专业技术资格证书、学历证书的原件和复印件1份,以及计生证明、综治证明、从事本专业的工作经历年限证明材料。每人限报一个职位。
(四)资格初审
县公务员局现场对报名者进行报考资格初审,报考人员在报名时提交的报考信息应当真实、准确,如提供虚假报考信息的,一经查实,即取消报考资格;对伪造、变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考试资格的,将参照《公务员录用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办法(试行)》的有关规定予以处理。经初审通过的,由报考者本人填写《武平县专项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考试报名表》。报考人员的资格条件最终确认以复审为准。
(五)报考费用
经资格初审合格的现场报考人员,交考务费80元/人;因提供虚假报考信息等被取消报考资格的人员,考务费不予退还。
(六)报名注意事项
1、请报考者务必于9月27日-28日(正常上班时间)持本人身份证原件及报名发票到县公务员局流动调配股领取笔试准考证。按照准考证上确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考试。
2、有关本次专项招聘考试相关信息武平人事人才网站予以发布,请报考者及时留意,不再另行通知。报考人员所留的联系电话在专项招聘期间必须保持畅通,无法联系造成影响专项招聘的后果由报考者自负。
四、考试
本次考试形式为笔试,满分100分。
1、笔试由县公务员局统一组织,委托上级有资质的部门命题、制卷、评卷。
2、笔试内容:《煤炭法》、《安全生产法》、《煤炭安全监察条例》、《煤炭安全规程》、《国务院关于预防煤矿生产安全事故的特别规定》(国务院446号令)、《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整处理条例》(国务院493号令)、《龙岩市煤炭职工安全手册》及武平县县情。
3、笔试时间:2013年9月29日上午9:00-11:00。
4、笔试地点:见《笔试准考证》。
5、本次考试设置合格线60分。
五、体检与考核
(一)确定体检与考核人选:分报考岗位从笔试成绩超过合格线的人员中按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参加体检、考核人选。笔试成绩相同时,按以下顺序确定体检、考核人选:学历高者、职称高者、从事专业工作年限长者、年龄小者(以身份证为准,出生年月日计算到日)。
(二)体检的项目、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国人部发[2005]1号)及《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和《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19号)文件要求组织实施。体检时间、地点另行通知。体检不合格者,不予聘用。体检人员应按时参加体检,不按时参加体检者,视为放弃资格。体检费用个人自理。
(三)对体检结果有疑问的,可在得知体检结果的7天内提出复检,复检只能进行一次,以复检结果为准。
(四)对体检合格的报考人员,由县煤炭管理局组织对其政治思想、道德品质、遵纪守法、廉洁自律、能力素质、工作态度、学习和工作表现等情况进行考核,并对报考人员报考资格条件进行复审。经考核、复审不合格的,不予聘用。
(五)经体检、考核不合格而造成招考岗位空缺的,从笔试成绩超过合格线者中按名次排列顺序依次确定递补人选。
六、办理聘用手续
(一)经考试、体检、考核后确定的拟聘用人员名单,在武平人事人才网站上公示5个工作日。
(二)经公示不影响聘用的,拟聘人员应在规定的时间内到县公务员局办理相关手续并按时到用人单位报到上班,否则,取消聘用资格。
(三)本次招考的工作人员实行聘用制管理,并由县煤炭管理局按有关规定与受聘人员签订聘用合同,确定聘用关系,首期服务期5年,并且在此期间不得办理调动。受聘人员不服从工作安排或拒签订聘用合同的,取消聘用资格。
(四)受聘人员工资、福利、保险待遇按照武平县事业单位同类工作人员标准执行。
七、组织领导和监督
成立县煤炭管理局专项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加强对本次专项招聘工作的领导和指导,邀请武平县公务员局政风行风监督员和县纪检监督人员全程参与,并接受社会各界的监督。
附件:2013年龙岩市武平县县煤炭管理局安全监管专业技术人员职位表
中共武平县委编办武平县公务员局武平县经贸局
二〇一三年九月三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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