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进一步提高我院博士研究生生源质量,吸引更多的拔尖创新人才,充分发挥博士生导师在博士招生工作中的主导作用,化学学院按照教育部和南开大学相关规定,决定在我院部分导师中,对普通招考考生实行“申请考核制”博士招生方式。
“申请考核制”需考生提出并递交申请材料,经学院审核、综合面试后,择优录取,不再参加我校组织的博士入学考试。
一、选拔原则
坚持公开、公平、公正,德、智、体、美全面衡量,择优录取,宁缺毋滥的选拔原则。在选拔中以考生的创新能力、科研潜力和已获得的学术成果为依据,选拔具有创新能力和学术专长的拔尖创新人才。
二、组织保障
1、成立以院长任组长的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制定我院的“申请考核制”选拔方案和实施细则,监督落实学院“申请考核制”招生工作。
2、学院根据学生申报专业,指派不少于五名的教授组成“审核小组”,负责审查评估考生的申请材料,包括考生的基本素质、专业学习和科研情况。
三、可接收“申请考核制”博士的导师
申泮文院士、李正名院士、宋礼成院士、周其林院士、程津培院士、刘育教授、卜显和教授、严秀平教授、陈军教授、程鹏教授、席真教授、邵学广教授、朱晓晴教授、崔春明教授、史林启教授、孙平川教授、汤平平教授。
四、招生名额
化学学院博士生招生计划名额含直接攻博、硕博连读生、“申请考核制”博士生和考生名额。
五、选拔范围及条件
1、普通招考的考生(直接攻博、硕博连读按原办法执行)。
2、基本要求:符合《南开大学2014年博士生招生说明》中的博士报考条件;
3、外语水平要求:符合以下任一项。
(1)通过国家六级(六级成绩达到425分)或国家四级优秀(四级成绩达到550分);
(2)托福(TOEFL)成绩达到90分以上(老TOEFL达到600分);
(3)雅思(IELTS)成绩达到6分以上;
(4)GRE成绩1300分以上(新标准260分以上);
(5)在英语国家或地区获得过硕士或博士学位。
4、培养类别:考生被录取后必须全脱产学习,学生档案和工资关系全部转入学校,入学时年龄不超过45周岁。(原培养方式为定向或委培的学生,必须在选拔时出具原定向委培单位人事部门同意该生全脱产攻读博士的公函,须将档案和工资关系全部转入学校。)
5、境外获得学位者需要在申请时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提供的学位认证。
六、选拔程序
1、网上报名
以“申请考核制”报考我校的考生需在“南开大学博士研究生入学考试网上报名系统”报名,报名时考试方式必须选择“申请考核制”。
报名时间:2013年10月20日9:00—10月30日9:00
报名网址:[url]http://graduate.nankai.edu.cn/bswb/Student/Notices.aspx[/url]
2、提交申请材料
考生须于2013年10月25日前(以邮戳为准)向我院邮寄申请材料。
邮寄地址:天津市南开大学化学学院研究生办公室300071
电话:022-23505121
邮寄材料(材料要求A4纸规格按顺序排列):
(1)《南开大学2014年“申请考核制”博士研究生考核申请表》;
(2)《报考南开大学2014年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登记表》;
(3)《南开大学2014年攻读博士研究生入学考试报名信息卡》;
(4)拟攻读博士学位期间本人的研究计划,要求3000字左右(请将研究计划填写在申请表中);
(5)两名所申请学科专业领域内的副教授职称以上的专家出具的推荐信;
(6)申请人二代身份证复印件。
(7)学位、学历证书复印件(应届硕士生提交学生证复印件),境外获得学位考生需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学历认证证书;
(8)本科和硕士阶段的学习成绩单(须加盖研究生院或人事部门公章);
(9)硕士学位论文摘要;
(10)获奖证书、发表论文、获得专利及其它原创性研究成果的证明材料;
(11)外语水平能力证书复印件(CET6、TOEFL、IELTS等);
要求以上提供材料均认为是真实可靠的,如有伪造,一经招生单位发现,立即取消其录取资格。
3、申请材料审核
(1)学院研究生办公室管理教师负责检查材料是否齐全,审核基本条件是否符合报考条件。特别对应届生的学生证、已获硕士学位人员的硕士学位证书,境外获得学历者提供的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的学位认证进行查验。检查合格者,可提到审核小组评估。
(2)学院根据学生申报专业,指派不少于5名相关领域的教授组成审核小组,负责评估学生提交的申请材料,评估内容如下:
a.学生本科和硕士期间的学习成绩(50分)
b.参与课题研究情况(50分)
审核小组填写《南开大学博士研究生“申请考核制”申请资格评估考核表》,并给出百分制成绩,成绩在60分以下取消其申请资格。
材料审查成绩合格者,于2013年11月5日前报研究生招生办公室审批。审批通过后,于2013年11月15日前学院对外公示入围考核人员名单。
4、综合考核
学院组成由申请导师参加的“综合考核专家组”,“综合考核专家组”须由5名及以上教授组成,由“综合考核专家组”对通过审核并在网上报名的考生进行接收面试考核,重点考核考生本科和硕士期间课程学习成绩、科研成果水平、英语水平(含口语、听力、写作能力)、创新能力、科研潜能和综合素质(含身体素质、心理健康、语言表达能力、逻辑思维能力等)等方面。
每个申请人需准备10分钟PPT展示和5分钟讨论,PPT内容需含个人简介、学习成绩、课题研究、发表成果等内容。面试结束后,考核小组成员需填写《南开大学“申请考核制”博士研究生综合考核表》,并给出评语和百分制成绩,成绩低于60分的不予录取,根据成绩确定拟录取名单,考核成绩需在学院网站公示7天。
5、拟录取名单审核
学院上报“申请考核制”博士拟录取名单,由学校研究生录取工作领导小组进行审核,审核通过后由各学院公示“申请考核制”博士拟录取名单,公示期为7天。学院上报拟录取名单时间为2013年11月25日前。
6、录取
凡被以“申请考核制”方式录取为我校博士研究生的考生需将档案和工资关系全部转入我校,方可发放录取通知书。
七、争议委员会
学校成立争议委员会,负责解决考生在招生中的申诉。
八、其他
1、“申请考核制”选拔方式只招收普通考生,各类专项计划不得以该方式进行招考。
2、报名参加“申请考核制”的考生如果未通过初审或综合考核,考试方式可自动转换为“普通招考”,如果报考导师招生名额已用完,考生需要按规定时间向研究生招生办公室提出申请,重新选择其他相近学科导师,报考学院不得修改,修改报考导师申请截止时间为2013年12月5日,逾期不再受理。
化学学院
2013年9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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