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关于做好2013年第一次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同步考试考务工作的通知》,对2013年第一次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同步考试的报考人数未达到规定比例2:1的招考职位予以取消(详见附表),现就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报考取消招考职位且已缴费的考生,可重新报考其他符合招考条件的职位。报考时间为2013年9月18日14:00—16:00。此类考生登录《辽宁人事考试网》“事业单位报名系统”修改报考岗位信息,逾期视为自动放弃。招考单位不再对重新报考考生提交的照片等信息进行审查,考生应认真对照重新报考职位设定的资格条件,符合条件的方可报考;同时,应认真核对取消招考职位信息表,不能再改报其他被取消的招考职位。不符合条件报考或改报其他被取消招考职位的,在面试前资格审查中一经查实,一律取消面试资格。如果考生不再重新报考其他职位,则由人事考试机构予以返还报名费。
注:已报考取消招考职位的考生,请于2013年9月18日—22日期间,保证报考时所填写的通信工具24小时畅通,以便人事考试机构联系。因考生原因造成无法联系的,其后果由考生自负。
辽宁省人事考试局
2013年9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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