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2013年丽水市市直事业单位招聘工作人员公告》的有关规定,经公开报名、资格审查、面试、体检、考察,决定拟聘用下列人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现予以公示,征求广大干部、群众的意见,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1.反映问题必须在公示期限内,任何单位和个人均可通过来信、来电、来访的形式,向中共丽水市委组织部、丽水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反映公示对象存在的问题。以单位名义反映问题的应加盖公章。以个人名义反映问题的提倡署报本人真实姓名。
2.要求反映问题要坚持实事求是的原则,反对借机诽谤诬告。
3.公示时间从9月13日至9月24日,共7个工作日。
4.公示联系处室和受理电话:
中共丽水市委组织部综合处
联系电话:0578-2098677
丽水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事业处
联系电话:0578-2091220
附件:具体同志基本情况请参照:http://rsj.lishui.gov.cn/zwxx/gsgg/t20130913_918463.htm
中共丽水市委组织部
丽水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3年9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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