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区直相关部门:
根据市委组织部,市人事局等七部门《关于组织开展高校毕业生到农村基层从事支教、支农、支医和扶贫工作的实施意见》(日人发[2006]33号)及《关于对服务期满“三支一扶”大学生进行考核的通知》(日支扶办[2008]1号)有关规定,为做好我区“三支一扶”大学生的年度考核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考核范围与内容
参加本次考核的人员为:2011年及2012年招募的“三支一扶”大学生。考核的主要内容是“三支一扶”大学生的日常工作表现、服务业绩等。工作实绩考核主要包括:2012年下半年和2013年上半年完成目标任务的数量、质量情况,进步性工作成果、创新性工作成果和重大社会效益成果等情况,以及单项业务工作在省、市、区范围内的位次、获得的表彰奖励、服务对象满意程度等情况。
二、考核办法和步骤
考核工作由区“三支一扶”工作协调管理办公室(设在区人才交流服务中心)负责组织实施。坚持年度考核与平时考核相结合,注重实效。既尊重群众评议,又体现主管领导意见。确保考核的科学性、公正性和准确性,切实发挥考核的激励、督促和教育作用。具体按以下步骤进行。
1、个人总结。“三支一扶”高校毕业生,按照年度考核内容的要求,对该年度的德才表现和工作情况以及存在问题自行全面总结,形成书面材料。重点要将工作服务情况作为考核内容中“绩”的部分进行认真总结,调整服务单位的“三支一扶”高校毕业生,按其实际服务时间,将原服务单位和现服务单位工作情况一并总结,个人总结要经单位领导审核签字,并报区人才交流中心。
2、民主评议。区“三支一扶”工作协调办公室负责召开专门会议,“三支一扶”大学生对一年来工作学习生活等情况进行个人述职,然后进行民主测评量化打分,实行百分制计分。其中区“三支一扶”办公室相关人员分值占30%(用A表);镇和区直部门分管领导及服务单位负责人分值占30%(用B表);“三支一扶”大学生分值占40%(用C表)。
3、考核测评后,毕业生填写《山东省日照市“三支一扶”高校毕业生年度考核登记表》(附件一),区“三支一扶”办公室负责将考核结果报市“三支一扶”办公室审批备案。
三、时间安排
对“三支一扶”大学生的年度考核工作,安排在2013年11月30日前完成。
四、工作要求
我区“三支一扶”大学生年度考核工作,要以党的十八大精神为指导,坚持科学发展观和正确的成绩观,坚持客观公正、注重实绩的原则,进一步完善考核内容,创新考核方式,健全考核激励机制,既要进行全面考核,又要突出考核重点。通过考核,进一步激励先进,鞭策后进,引导“三支一扶”大学生解放思想、干事创业,激发他们服务农村,扎根基层的热情,努力提高服务水平。工作中有什么具体问题请及时与区“三支一扶”办公室联系。
联 系 人:兰淑静
联系电话:0633—3662095
地址:东港区人才交流服务中心(日照市兴海路50-1号)
东港区人才交流中心
二〇一三年九月十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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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省日照市“三支一扶”考核登记表.doc》来源于日照市东港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最近更新2013年9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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