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沙市燃气热力管理局是长沙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以下简称市住建委)所属的全额拨款副县级事业单位。因工作需要,经市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长沙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批准,公开选调财务工作人员1名。
一、选调原则
坚持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贯彻公开、公平、竞争、择优的原则,采取面试、考察相结合的办法选调。
二、选调范围
面向长沙市党政机关和全额拨款事业单位在编干部。
三、报考条件
1、坚持党的基本路线和方针、政策,品行端正,爱岗敬业,熟悉业务,清正廉洁;
2、会计、财务管理专业本科及以上学历,具有会计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或注册会计师以及5年以上(含)财务工作经历(工作经历计算时间截止到2013年10月31日);
3、年龄在35周岁以下(1978年10月31日以后出生);
4、具有正常履职的身体条件。
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参加选调:受处分期间的;正在接受审计、纪律检查或者涉嫌犯罪,司法程序尚未终结的;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的其他情形。
四、选调程序
1、报名。采取网上报名与现场报名相结合的形式。报名时间:2013年9月20日至30日。报考人员从市住建委官方网站(http://szjw.changsha.gov.cn)上下载《报名登记表》,将报名表发送到邮箱1345602394@QQ.com。现场报名地点:长沙市政府二办公大楼七楼760室。
2、资格初审。对报考人员资格进行初步审查。报考人员需携带填好的《报名登记表》(一式两份),并提交本人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和资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一式一份),工作经历证明材料及近期免冠照片3张。报考人员所填信息必须真实可靠,否则后果自负。
3、面试。本次公开招考不设笔试环节,采取面试的形式进行。初审合格者参加面试。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的方式进行。
4、体检。根据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1:1的比例确定体检人选。如有放弃体检或体检不合格的,按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体检由市住建委负责组织,市燃气热力管理局具体实施,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
5、考察。经体检合格后确定为考察人选,主要考察德、能、勤、绩、廉等方面,并对其资格条件进行复审。考察若出现不合格者,则按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6、公示。面试、体检、考察工作完成后,结果将在市住建委网站公示7天,接受考生和社会各界的监督。
7、调动。公示无异议,按程序办理调动与任职手续。
五、组织领导
本次公开选调工作由市编委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进行指导,市住建委具体组织实施。
市燃气热力管理局综合科88666474
联系人:彭瑶
市住建委组织人事处88665919
联系人:陈琰
监督电话:市住建委监察室88665942
《长沙市燃气热力管理局公开选调财务人员报名表》来源于长沙市人民政府网,最近更新(2013年09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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