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秋季漳平市教育局开展教师资格认定工作通知
来源:福建省漳平市教育局网 阅读:1302 次 日期:2013-09-23 14:51: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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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龙岩市教育局关于2013年秋季面向社会人员开展教师资格认定工作的通知》(岩教人[2013]93号)文件精神。为确保我市教师资格认定工作顺利完成,现将2013年秋季面向社会人员开展教师资格认定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认定范围
1.户籍或工作单位在漳平市的预申请幼儿园、小学、初级中学教师资格的人员。

2.漳平市属的学校在职教师预申请高级中学、中等职业学校、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资格的人员(非漳平市在职教师的社会人员向龙岩市教育局申请,详情请登录龙岩市教育网http://www.lysjyj.gov.cn)。

二、认定程序

网络报名→现场确认→组织体检→教育教学能力测试→网络审核确认→发证

(一)网络报名

申请人员于2013年9月19日~10月8日登陆中国教师资格网(www.jszg.edu.cn)网络报名注意事项请见附件1。

(二)现场确认

“认定范围”的申请人员于2013年10月9日~10日(上班时间)持以下材料到漳平市教育局人事股确认(咨询电话7532452):

1.《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一式两份(需贴相片,双面打印);申请人网上填报申请信息后,在申请人基本信息页面点击左侧的“打印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双面打印好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后,需在申请表内的“承诺书”上签名确认;网上申报时请务必填写手机号码,以便随时联系。

2.《申请人思想品德鉴定表》一式一份,可从“中国教师资格网”的“资料下载”栏中A4纸打印,到户籍所在地街道办事处、乡级人民政府或工作单位签署意见并盖章,“单位填写人签名”由签署意见单位的组织人事部门负责人签名,不得由本人签名。

3.毕业证书原件和复印件一份。

4.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一份。

5.户籍原件和复印件一份或所在单位证明(工作单位指漳平市内国家机关、企事业单位)。

6.1954年1月1日以后出生者应提交普通话二级乙等及以上证书原件及复印件一份(其中语文教师应达到二级甲等及以上标准)。

7.非师范教育专业毕业生应提交福建省自考的教育学、教育心理学课程考试合格成绩证书原件和复印件或2002年8月底前取得的由各设区市教育行政部门认可的“两学”培训合格成绩证明。

8.成绩单复印件。普通日全日制师范教育类专业毕业人员需提交大学期间成绩单(注明“原件复印”并加盖档案管理部门的公章),成绩单中应有“教育学、教育心理学、教育教学实习”三门合格成绩。

9.申请中职学校实习指导教师资格人员应提交县级以上政府人事、劳动部门颁发的,相当于助理工程师及其以上专业技术职务资格证书,或中级及其以上工人技术等级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10.白底彩照一张,用于制作教师资格证书,照片规格为长×宽=38mm×30mm。网上申报时须上传申请人近期内的白底彩色证件照,照片宽度为114像素,高度为156像素。

请申请人确保网报照片、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体检表、教师资格证书所贴照片为同一底版。

以上材料的原件由市教育局人事股代为审核后退还本人,复印件统一用A4纸并按顺序装订。

(三)组织体检

时间:2013年10月11日(星期五)上午8时

地点:漳平市第二医院(城北汽车站旁)

注意事项:空腹体检,费用自理,随带与网报系统一致的白底彩照一张及身份证。

(四)教育教学能力测试

1.测试时间:2013年11月(具体另行通知)

2.测试地点:另行通知

3.测试的原则、基本要求、方法依照《福建省中等职业学校中小学幼儿教师教育教学基本素质和能力测试标准与办法》;测试的主要项目及分值依照《福建省中职、中小学、幼儿教师教育教学基本素质和能力测试表》。

4.测试程序:

①在教师资格专家审查委员会的指导下,专家组根据各学科选定的教材拟定若干说课课题。申请测试人员持身份证到测试点抽取课题,围绕测试课题拟定说课提纲。

②测试范围:

初中:2013~2014学年八年级上册教材(其中化学为九年级上册教材,心理学测试人员教材自备),授课过程要有板书。

小学:2013~2014学年人教版四年级上册教材(其中音乐学科为人音版、英语学科为闽教版),授课过程要有板书。

幼儿园:省编大班领域上学期教材。

③申请测试人员在规定时间到指定地点说课,说课时间控制在10-15分钟,同时将说课提纲上交评委。

④专家组汇总测试结果。将有效分数的总评分相加,除以有效分数的专家数,得出申请测试人的“总评分”和“总评等级”,同时签署“专家组综合测评意见”和“专家组定性评价意见”。

⑤每位申请测试人员说课结束后,专家组必须对其进行必要的点评,并当场告知其分数。

⑥教师资格专家审查委员会对专家组报送的测试结果进行审查,审查结果送教师资格管理机构。

5.申请测试人员应注意事项:

①申请测试人员按我局指定教材进行复习,此次教材和及教师教学用书可带入休息室,但不可带入备课室和测试室,备课用教材统一提供,违者取消本次测试资格。

②申请测试人员凭本人身份证入场,无身份证者不准参加测试。

③申请测试人员应于测试的当天上午8:00到达测试地点报到,迟到15分钟者作弃权处理。

(五)网络审核确认及发证

网络审核确认时间:2013年11月7日~8日

发证时间:网络审核确认通过的人员于2013年11月28日~30日到市教育局人事股领取教师资格证书。

漳平市教育局

2013年9月18日

更多信息请查看福建省教师资格考试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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