浏阳市部分市直单位因工作需要,决定面向全省行政机关、事业单位正式在编人员中公开选调20名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选调原则
选调工作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坚持德才兼备、任人唯贤的原则,坚持考试、考察相结合的原则。
二、选调计划
共选调20名工作人员,具体岗位人数见附表。
三、选调条件
(一)全省机关事业单位在编公务员、参照管理的公务员或全额拨款事业单位人员或自愿调整编制的行政人员(根据用人单位编制性质对等报名);
(二)在行政事业单位工作两年(含)以上,且近两年年度考核结果为称职(合格)及以上;
(三)遵纪守法,品行端正,身体健康。有强烈的事业心、责任感和敬业精神;
(四)具备报考岗位所需的年龄、学历、专业及其他条件(具体要求等见附表)。
四、选调程序
(一)报名
本次招聘采用网络报名的方式进行。网上报名时间为2013年10月7日9:00至10月8日17:30;网上资格审查时间为2013年10月8日9:00至20:00;准考证打印时间为2013年10月12日9:00至10月13日0:00,报名网站为浏阳人事考试网。逾期不再接受报名。每人限报一个岗位。
(二)考试
1、笔试:选调计划数与报名人数达到1:5的比例方可开考,低于1:5核减或取消该岗位计划数。笔试内容为申论和公共基础知识,满分均为100分(按各占50%计算考生笔试成绩),笔试不指定复习内容和复习用书。笔试时间为2013年10月13日上午9:00-12:00,地点见准考证;
2、资格审查: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编委办等相关单位共同组成资格审查小组,负责对报名人员的资格进行审查。
3、面试:根据选调计划数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1:3的比例确定面试人员。面试采取结构化方式进行,满分为100分。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面试前进行资格复审。报考人员须提供本人有关证件(身份证、准考证、毕业证等)原件和所在单位出具的同意报考的证明(加盖公章)。
4、体检:按照笔试成绩占50%、面试成绩占50%计算考生综合成绩,根据选调岗位计划数按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1:1的比例确定体检人员(综合成绩分数相同的,则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体检人员)。体检程序、标准等均按公务员考录规定执行,体检费用由考生自理。如出现放弃体检或体检不合格的情况时,按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一次(综合成绩分数相同时,则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一次)。
5、考察:体检合格者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会同相关单位进行考察,主要考察考生德、能、勤、绩、廉等方面的情况。
6、选调:对考察合格者按管理权限办理调配手续。
五、组织实施和监督
本次招聘工作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组织实施,有关部门配合,市纪委全程监督。选调过程中如有违纪违规行为,将依照有关规定追究相关人员责任。如有弄虚作假、舞弊的考生,取消选调资格。为确保本次招聘工作顺利进行,维护招聘工作的公正性、严肃性,欢迎社会各界予以监督。
监督举报电话:0731—83640654,83652399
咨询电话:0731--83679720,83649110,83625416
本简章内容由浏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解释。
2013年长沙浏阳市行政机关/事业单位选调岗位人数及具体要求表
浏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3年9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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