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解决我县卫生系统事业单位缺员问题,保证我县卫生工作的正常进行,促进我县卫生事业的健康发展,依据《岫岩满族自治县部分县直事业单位聘用新增人员暂行办法》,结合我县卫生系统事业单位实际,本着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面向社会公开招聘80名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计划
本次聘用工作采取笔试和面试相结合的办法招聘80人。其中:临床医学14人;中医及中西医结合3人;护理36人;影像9人;眼视光1人;临床检验5人;麻醉3人;康复2人;针灸推拿5人;药剂2人。(具体岗位信息详见附表)
二、招聘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
2、遵纪守法,品行端正,热爱卫生事业,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为人民服务的精神;
3、身体健康,具有履行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
4、年龄35周岁以下(1978年9月30日以后出生);
5、专业对口;
6、学历要求:
(1)临床医学、眼视光专业须普通高校全日制本科以上学历;
(2)护理专业要求普通高校全日制大专以上学历(取得执业资格的可放宽到大专以上学历);
(3)针炙推拿、康复专业要求大专以上学历;
(4)其他专业要求普通高校全日制大专以上学历;
7、2013年9月30日前为岫岩户籍(属卫生系统从高校引进且至今在岗的毕业生,不受户籍限制,报名时须提供所在医院和卫生局开具的书面证明);
8、曾因犯罪受过各类刑事处罚,有犯罪嫌疑尚未查清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国家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人员,均不得报考。
三、招聘程序
1、公开报名
(1)报名时间:2013年9月24日—30日
(2)报名地点:县人社局(县社保局楼)六楼会议室
(3)报名携带资料:本人毕业证、报到证、学士学位证、执业资格证、身份证、户口簿等证件的原件及复印件1张,近期1寸免冠照片3张,报名费100元/人。
(4)注意事项:考生报名时所提供的联系方式必须准确无误,在公开招聘期间保持通讯畅通。若因本人填报电话有误或其他原因而无法联系本人造成的后果由考生本人自负。
2、资格审查
由县人社局、县卫生局根据聘用条件共同进行报名资格审查。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考生报名时要如实提交有关信息和材料,对提供的有关证件和信息与实际不符以及不符合招聘条件的人员,取消考试、聘用资格。
3、笔试
由县人社局组织实行闭卷考试,笔试成绩为100分,占总成绩的50%。
(1)笔试内容:护理专业笔试内容为护理相关知识;中医及中西医结合、针炙推拿笔试内容为中医相关知识;其他专业笔试内容为临床医学相关知识。
(2)笔试时间:2013年10月13日上午9:00-10:30
(3)笔试地点:一中
(4)成绩查询:考生通过中国玉都岫岩网站查询笔试成绩
4、面试
由县人社局、县卫生局共同组织面试。面试成绩为100分,占总成绩的50%,面试成绩当场公布。
(1)面试以各岗位聘用计划为基数,同一岗位按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以1:2比例确定面试人员(最后一名面试人选的笔试成绩并列者,同时参加面试)。
(2)面试方式和内容:采取结构化面谈的方式,主要考察考生的岗位匹配性、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语言表达、举止仪表等方面的素质。
面试内容:医学基础知识和专业知识
(3)面试时间:待定
(4)面试地点:待定
5、核定总成绩
面试后,核定总成绩。总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总成绩最后一名并列者,以笔试成绩高者优先。总成绩在中国玉都岫岩网站上公布。
6、资格复审
根据总成绩以各专业聘用计划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拟聘用人员,由县人社局、县卫生局、县纪委组成资格复审小组,对拟聘用人员进行资格复审。资格复审主要是根据考生报考的职位要求审查报考者的档案材料,出现资格复审不合格人员或自愿弃权人员,取消其聘用资格,并从报考该职位的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额满为止。
7、体检
资格复审合格者确定为体检人员。体检由县卫生局统一组织,体检地点待定。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过标准(试行)》(国人部发[2005]1号)文件执行。体检费用由本人支付,对体检结论有疑问者,自公布体检结论3天内提出复检要求,复检只进行一次。体检结果以复检结果为准,报县人社局备案。不按规定参加体检或体检不合格者,取消其聘用资格,依次等额递补。
8、组织考察
由县人社局、县卫生局对体检合格人员进行考察。主要考察应聘人员本人的政治立场、道德品质、遵纪守法等方面情况。因考察不合格造成的空缺,依次等额递补。
9、公示
考察合格人员确定为拟聘用人员,通过中国玉都岫岩网站向社会公示,公示期为7天。公示期间对反映公示对象的问题,将及时调查处理。对不符合聘用条件的,取消其聘用资格;对所反映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公示后,如因取消资格、拟聘人员自愿弃权等原因出现职位空缺的,按总成绩依次等额递补。
10、人员聘用
公示无异议的拟聘用人员确定为聘用人员,与聘用单位法人签订聘用合同书,填写《辽宁省事业单位聘用人员备案表》,到县人社局办理相关手续。
四、其他
(1)聘用人员试用期一年,试用期生活费标准由县人社局根据聘用合同书签订的岗位进行确定。
(2)聘用人员要参加县卫生局组织的初任培训。
(3)试用期满经县人社局、卫生局考核、考评胜任该工作,并取得执业资格证的予以落编。一年内未能取得资格证的拟聘用人员可在延期一年取得职业资格后予以落编,否则取消聘用资格。
(4)县卫生局负责聘用人员的日常管理和档案管理等工作。
本次方案由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解释,未尽事宜由领导小组研究决定。
岫岩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二〇一三年九月二十二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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