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师范大学关于做好2014年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
免试攻读硕士研究生工作的通知
各学院:
按照教育部《关于做好2014年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工作的通知》(教学司[2013])10号文件精神和要求,结合《新疆师范大学2013年推荐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实施办法》,我校将开展2014年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以下简称推免生)的工作。2014年我校共推荐免试攻读硕士研究生59名,其中学术型研究生37名,专业学位研究生22名,相关事宜如下。
一、本人申请
凡符合推免条件的学生于2013年9月25—29日11:00前向所在学院提交申请(推免条件参见《新疆师范大学2013年推荐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实施办法》)。
二、学院推荐
各学院成立推荐工作领导小组,并对申请学生推荐材料进行认真细致审核,于2013年9月29日17:00前将推荐名单及相关材料报送研究生处招生办公室,联系电话4332532。
三、学校审核
校研究生处于2013年9月30日—10月7日对各学院推荐名单进行审核,确定2014年学校拟推荐名单。拟推荐名单将在研究生处网站公示。
四、复试安排
凡拟推免至我校的学生须于2013年10月9—10日参加复试,复试内容包括外语笔试(研究生处组织)、专业面试和专业笔试(学院组织),复试参考书请参照我校2014年全日制硕士研究生招生简章。
1.复试机构
各院系根据《新疆师范大学2013年推荐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实施办法》和本通知的要求,组织本院、系的复试工作。各学院推荐工作领导小组指导、协调全院的复试工作。各学科专业成立复试小组,在推荐工作领导小组指导下具体实施专业笔试和专业面试等考核。
2.复试内容
复试由外语笔试、专业笔试、专业面试三部分组成。复试的总成绩为300分,外语笔试100分,专业笔试100分,专业面试100分。
(1)外语笔试
外语笔试主要是对考生外语能力的综合测试。外语语种以招生简章公布的语种为准,时间定于2013年10月9日下午16:00—18:00,具体考试安排另行通知。
(2)专业笔试
专业笔试由各学院自行命题,并组织实施。考试范围以招生目录公布为准,试题内容主要考察考生基础知识及应用基础知识解决问题的能力。专业课复试一律采用笔试。考试时间为2—3小时(艺术类专业考试时间由学院自定),总分100分。
(3)专业面试
①复试小组成员不得少于3人,并且必须是副教授以上(含副教授)职称;
②面试主要采用问答形式。重在考核考生的思想道德品质、专业基础理论、基本技能、创新能力及实践能力等;
③面试过程要有记录和评语。面试成绩为各位主考教师所给成绩的平均值,以百分制记,当场评分;
④专业面试满分100分,每位考生面试时间不得少于20分钟。
五、体检
体检参照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联制订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2003]3号)等相关文件执行。时间定于2013年10月9日上午10:00—11:00(空腹),体检费100元/人,由校医院安排进行。
六、公示
校推免工作领导小组对各学院推荐并参加复试的考生名单进行审核,确定2013年学校拟推免名单。拟推免名单将在研究生处网站公示,公示期限7天,公示期间投诉电话4332868,4332532。
七、注意事项
1.各学院推免生考核领导小组名单请于27日18:00前上报到研究生处招生办公室。
2.本次学校对推荐专业不作具体要求,各学院根据学位点生源情况自行确定。
3.各学院应根据本科毕业生实际情况适当考虑民汉分配比例。
4.受名额限制,各学院分配的推免名额只能推免到本校,一律不得往外校推荐。
5、《新疆师范大学2014届优秀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申请表》和《全国推荐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直博生)登记表》可直接下载,其中《全国推荐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直博生)登记表》必须用A3纸套印,中缝装订,收齐后由学院统一上交至研究生处招生办公室。
新疆师范大学研究生处
2013年9月24日
新疆师范大学2014届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申请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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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件来源于新疆师范大学网,最近更新2013年9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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