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工作需要,长兴县虹星桥镇社区卫生服务中心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服务站)工作人员20名,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计划
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20名,具体招考岗位专业详见附表。
二、招聘条件和范围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遵纪守法,品行端正;
2.事业心、责任心强,身体健康;
3.年龄在45周岁以下(1968年9月1日以后出生);
4.具备招聘岗位所需的学历、专业、职称等要求。
三、用工性质
编外劳动用工。
四、招聘程序
1.报名。
报名时间:2013年9月23日---2013年9月30日(上午8:00-11:30、下午14:00-17:00)。
报名地点:长兴县虹星桥镇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办公室,联系电话6090172,18305050097。
采用现场报名形式,报名时须提交报名表、本人身份证、户口薄(或户籍证明)、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证书、学历(学位)证书等相关证件(证明)原件及复印件,并交近期免冠1寸照片2张,每人限报一个岗位。我县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社区卫生服务站的工作人员报名需经所在单位同意。
2.资格审查。报名后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审查,符合条件的方可参加笔试。
3.笔试面试。笔试内容为岗位专业知识、面试内容为公共知识。笔试后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不超过1:3的比例确定面试对象(面试出现自动放弃情况,人员不再递补)。
4.体检考察。笔试面试后,按笔试成绩占总成绩70%,面试成绩占总成绩30%,笔试成绩和面试成绩合成的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等额确定考察和体检对象(总成绩合格分为60分,低于60分的不得进入体检考察环节)。考察体检不合格出现名额空缺,按总成绩排名顺序依次递补。(如以上总成绩出现并列情况,则以笔试成绩高的排位在前)。
5.公示。体检考察结束后,对拟录用人员进行公示。
6.录用。对公示无异议的拟聘用人员,由虹星桥镇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与拟聘用人员办理聘用相关手续,签订劳动合同(拟聘用人员与原工作单位签有劳动合同的,由当事人按有关规定自行协商处理),统一分配到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站)工作。
县编委办监督电话:6256109。
长兴县虹星桥镇社区卫生服务中心
2013年9月23日
附表:
附件下载 温馨提示:
《报名表.doc》来源于浙江省长兴人事人才网,最近更新2013年9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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