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龙岩市连城县教育局开展教师资格认定工作的通知
来源:连城县教育局网 阅读:1253 次 日期:2013-09-27 11:09: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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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中小学、县直各学校,县教师进修学校:

根据龙岩市教育局《龙岩市教育局关于2013年秋季面向社会人员开展教师资格认定工作的通知》(岩教人 [2013]93号)通知精神。为确保我县教师资格认定工作顺利完成,现将2013年秋季我县面向社会人员开展教师资格认定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此次认定受理对象

工作单位在连城县的预申请高级中学、中等职业学校、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资格的在职教师;户籍或工作单位在连城县的预申请初级中学、小学、幼儿园教师资格的人员。

二、网上报名时间和地址

1.高级中学、中等职业学校、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资格网络报名时间:2013年9月19日-10月8日。

2.初级中学、小学、幼儿园教师资格网络报名时间:2013年9月26日-10月16日。

报名网站:中国教师资格(http://www.jszg.edu.cn),网上报名注意事项见附件1。

三、现场确认点及时间

1.现场确认时间:

2013年9月27日—10月18日(上班时间)。

2.现场确认点:

①连城县行政服务中心教育窗口:申请初级中学、小学、幼儿园教师资格社会人员材料审核;

②县教育局人事股:申请高级中学、中等职业学校和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初级中学、小学、幼儿园教师资格在职教师材料审核。

四、现场确认提交材料

1.《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一式两份(需贴相片,双面打印)。

2.《申请人体检表》一式一份(体检时间另行通知,随带与网报系统一致的照片一张)。

3.《申请人思想品德鉴定表》一式一份,可从“中国教师资格网”的“资料下载”栏中打印,到户籍所在地街道办事处、乡级人民政府或工作单位签署意见并盖章,“单位填写人签名”由签署意见单位的组织人事部门负责人签名,不得由本人签名。申请人《鉴定表》中“有无犯罪记录”一栏务必要有户籍所在地公安部门的意见及盖章。

4.毕业证书及复印件。

5.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6.户籍原件及复印件或工作单位证明。

7.1954年1月1日以后出生者应提交普通话二级乙等及以上证书及复印件(其中语文教师应达到二级甲等及以上标准)。

8.非师范教育专业毕业生应提交福建省自考的教育学、教育心理学课程考试合格成绩证书原件和复印件或2002年8月底前取得的由各设区市教育行政部门认可的“两学”培训合格成绩证明。

9.成绩单复印件。普通全日制师范教育类专业毕业人员需提交大学期间的成绩单(注明“原件复印”并加盖档案管理部门的公章),成绩单中应有“教育学、教育心理学、教育教学实习”三门合格成绩。

10.申请中职学校实习指导教师资格人员应提交县级以上政府人事、劳动部门颁发的,相当于助理工程师及其以上专业技术职务资格证书,或中级及其以上工人技术等级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11.白底彩照一张,用于制作教师资格证书,照片规格为长×宽=38mm×30mm。网上申报时须上传申请人近期内的白底彩色证件照,照片宽度为114像素,高度为156像素。

请申请人确保电子照片、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体检表、教师资格证书所贴照片为同一底板。

上述复印件请统一用A4纸按证明材料顺序装订好。

五、其他事项:

1.我局将根据申请人员情况对申请人员进行教育教学能力测试,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请申请人员根据指定教材(见附件2)进行备考。

2.资格证书发证时间: 2013年12月2日~10日(上班时间)。

附件1:2013年龙岩市连城县教师资格考试网上报名注意事项

附件2:2013年龙岩市上杭县教师资格考试教育教学能力测试使用教材说明

连城县教育局

2013年9月24日

更多信息请查看福建省教师资格考试网

更多信息请查看福建省教师资格证考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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