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教育部及北京市研究生招生办的有关文件要求,我校2014年接收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以下简称推免生)要求和办法如下:
一、拟接收推免生的专业方向(领域)和名额
我校2014年硕士学位研究生招生专业(领域)中都可接收推免生(竞赛组织除外),名额共3-4名。在接收名额内,兼顾学术型和专业学位两个类型。
二、我校接收推免生的要求
应届本科毕业生获得推免生资格的程序按照教育部有关文件要求执行。
我校接收的推免生原则上推免生本科所学专业应与推免专业相一致,英语要求CET4成绩达到450分以上(如推免生专项运动技术水平高者优先录取,运动专项成绩优秀且具有一级运动员等级证书或以上者,大学英语四级考试分数达到350分以上即可)。
三、推免生的接收
1.获得推免生资格的考生,应最迟于2013年10月8日之前将项目填写和盖章齐全的《全国推荐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直博生)登记表》(以下简称推荐免试生登记表)及有关支撑材料(如已经获得的学习成绩证明、受奖励、参加科研工作、发表论文或著作、运动技术等级证书的复印件、本科学校教务处提供的推免资格证明、专家推荐信等)寄达研究生部。
2.研究生部将根据所收到的推免生的材料情况,于2013年10月10日前确定推免生复试名单并通知本人,并随后在我校进行复试。复试内容为英语听力、专业笔试(《体育概论》科目)、专业方向面试(含英语口语)和体育加试。
3.对拟接收的推免生,研究生部将于10月15-24日进行公示,并将结果通知本人及将签署同意接收的意见、加盖公章的《推荐免试生登记表》寄送考生本人,由考生本人于2013年10月25日前交回推荐高校。
4.我校确定接收的推免生,应及时向所在高校领取“推荐免试校验码”并进行网上报名,京内推荐学校的推免生网上报名时,应选择市研招办网上报名有关公告指定的报考点确认网报信息;京外推荐单位的免试生,应按推荐学校所在地省级招办的要求,选择报考点确认网报信息。
5.我校确定接收的推免生,须在现场确认网报信息后10天内(最迟于11月25日前),督促所在高校将“在校历年学习成绩表”随同“推荐免试生登记表”寄达研究生部。
6.入学前未取得学士学位或本科毕业证书,或受到处分的,取消录取资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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