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中央、北京市关于加强和创新社会管理的有关精神和要求,加快培育一支符合专业化、职业化要求的高素质社区工作者队伍,根据我县社区建设需要,面向社会公开招考社区工作者,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岗位职责:
1.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国家法律、法规,教育和引导居民遵纪守法,自觉履行依法应尽的义务。
2.执行党组织的决定、决议和社区居民会议的决定、意见,办理本社区居民的公共事务和公益事业,维护居民的合法权益。
3.组织、协调社区单位开展区域共建活动,团结带领社区居民开展精神文明创建活动,积极培育社会组织,调动社会力量开展便民利民的社区服务活动。
4.认真听取并积极反映社区居民的意见和建议,做好社区居民的思想疏导工作。
5.协助政府及有关部门做好与社区居民利益相关的社会治安、公共卫生、社会保障、就业服务、帮扶救助等工作。
二、招考名额:
面向社会公开招考社区工作者29名。
三、招考条件:
报考人员应符合下列条件:
(1)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模范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政治素质好,责任心强;
(2)身体健康,品行端正,热心公益事业,具有奉献精神,具备一定的组织协调能力和相关知识,能够熟练操作计算机;
(3)年龄在40周岁以下(1973年10月1日后出生);
(4)具有国家承认大专以上学历;
(5)具有密云县居民户口;
四、招考程序
(一)发布公告
2013年9月27日在北京密云网(http://www.bjmy.gov.cn)、密云社会建设网(http://shgw.bjmy.gov.cn)发布招考公告。
(二)网上报名
所有考生,均须通过密云县社会建设网进行网上报名。
网上报名按以下程序进行:
提交报名申请:考生可在2013年10月8日9:00至2013年10月10日17:00,登录密云县社会建设网,提交报名申请,逾期不再接受报名。
资格初审结果:考生请于2013年10月12日9:00至2013年10月13日17:00,登录密云县社会建设网查询初审结果,通过资格初审者可准备参加笔试。
(三)打印准考证
通过资格初审的考生,可于2013年10月14日—10月15日登陆密云县社会建设网打印准考证。
(四)笔试、资格复审及面试
1、笔试时间为2013年10月19日上午9:00—11:30,地点见准考证。
笔试合格分数线按照招录名额与参加面试名额1:3的比例确定。笔试成绩于2013年10月23日在密云社会建设网上公布。
2、资格复审。达到笔试合格分数线的考生于2013年10月24日上午9:00—11:30,下午14:00—16:30在首都经济贸易大学密云分校(北京市密云县西大桥路7号)进行资格复审。逾期未到者,视为自动放弃。
笔试合格考生持下列证件进行现场资格复审:
(1)网上打印的《密云县2013年下半年公开招考社区工作者资格审核表》;
(2)户口本原件及复印件;
(3)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正反面);
(4)毕业证、学位证原件及复印件;
(5)《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考生自行登录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学信网)下载打印)。
如因考生材料未准备齐全或出现错误不能通过资格复审,考生自行负责。
3、资格复审结束后,面试通知将在密云社会建设网公布,参加面试的人员按照具体要求在指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面试,逾期未到者,视为放弃。
(五)考察及体检
按照笔试、面试成绩各占50%的方法计算综合成绩,并按照成绩由高到低排序,确定拟录用人选,由公开招考社区工作者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统一组织政审和体检。政审由本人户籍所在地派出所或所在社区出具政审材料。
(六)公示及录用
考察、体检工作结束后,拟录用人员名单在密云社会建设网公示,公示期7天。
公示期满后,按照《北京市社区工作者管理办法(试行)》、《密云县社区工作者管理办法(试行)》的有关规定办理录用手续。
五、任职和待遇:
按照《北京市社区工作者管理办法(试行)》、《密云县社区工作者管理办法(试行)》的有关规定,录用人员与工作单位签订《北京市社区工作者服务协议》。其待遇按照社区工作者待遇相关规定执行。
密云县社会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3年9月27日
咨询电话:6905900169053804
附件:
密云县2013年招考社区工作者资格审核表(待更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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