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 > 美术高考 > 美术辅导
美术高考色彩静物的表现手法
来源: 阅读:1622 次 日期:2013-09-28 09:16:50
温馨提示: 小编为您整理了“美术高考色彩静物的表现手法”,方便广大网友查阅!

色彩静物有绘画技巧和表现手法,什么样的表现手法更易让学习者掌握,收效快呢?以下是中国美术高考网为各位美术高考考生总结的几个美术高考色彩静物表现手法。

法国雕塑家罗丹说:“记着,并且好好地记着,一件真正完美的作品,没有任何一部分比整体更加重要的。”

1.水粉作画过程的几个先后:

(1)先深后浅一一一般作画先从主体物的暗面或深色画起,进而画灰面、亮面,这样色彩容易比较;

(2)先薄后厚一一铺大色调,用色宜薄,类似水彩画法,这样,可画得快些,既是不准,也容易修改,深色画薄些,容易表现空间;

(3)先简单后丰富一一开始铺大色调,主要抓基本色相,调色种类不可多,要概括,然后通过多层的深入刻画,使色调逐渐丰富微妙;

(4)先大后小一一先画对色调影响大的色块或主体物的色调,也可先画色感鲜明之物,把握大的色块,以此为准,通过比较画准其它部分色彩;(5)先色后形一一开始不要因形的制约而谨小慎微,应大胆的凭第一印象,迅速铺出大的色彩印象,随着作画的深入形色兼顾,主次分明。

2.色彩静物作画步骤:

(1)构图起稿一一构图的好坏直接关系到一张画的成败,决不可草率从事,首先要讲究构图的形式美,如:主次分明、均衡照应、疏密聚散、节奏韵律等。变化统一是构图的基本原则,色彩画的构图还要重点从形与色的整体结合上精心设计,如:突出主调色,注意冷暖色块的交插呼应;写生的视点一般应高于静物,使画面下方留出一定空间,使布局有纵深感;主体物不能摆在正中应在画面中心偏左或偏右的位置上;组成画面的各物体、色块要有聚有散;物体不可画的过大或过小,避免堵塞与空白过多等,起稿时,初学者先用铅笔后用重色肯定,熟练后,可直接用深色起稿。

(2)铺大色调一一要有激情,胆大而不失形,不要谨小慎微,重视第一印象,从主体画起,全面铺开,笔笔相扣,一气呵成。用大笔,可画得快些,珍惜感觉最好的时间段。

(3)深入塑造一一要多看少画,强调一个“准”字。深入不是面面俱到,而是要主次分明,区别对待,有虚有实,有鲜有灰,在趣味中心上多下功夫,以少量的细节起到画龙点睛的作用。这个阶段要始终注意保持第一印象,不要轻易否定已铺好的大色调。

(4)统一整理一一把画放远些来看,从埋头塑造阶段跳出来,使感觉回到最初的印象。整体调整的着眼点,首先是空间层次的表现,加强虚实、鲜灰对比,把画碎、画花了的地方统一起来,借以突出主体;其次用加深、提亮的办法,加强物体的体积感、重量感,纠正“灰”与“粉”的弊病。经过调整,画面就会为之一振,呈现出好的效果。

3.色彩静物调色和用笔技巧:

(1)只有了解与掌握颜料中各种色相的独特面貌及相似色别间的微妙差别及混合效果,才能以较少的颜料品种,调出你所需要的色彩来,建议学画色彩前,先画画调色表。

(2)不同色相混合时,要有主有次,不可调得太匀。

(3)“灰”色微差的调试,显示着画家的分寸感,微妙雅致的色彩,是通过灰色传达的。调有倾向的灰色,如用互补色相调时,要注意不能等量。

(4)水粉画中,白色作为调色媒体,常常用得较多,但一定要合理使用。一般来说,深色的暗面不加白或少加白,画较亮的颜色时,将白与其它色相相混合可避免“粉”气。

(5)大胆用笔用色,只有将颜色画到它的色彩环境里,颜色才能成为“色彩”。灵活运用多种调色、用笔手法,一般先在调色盒内稍加调合,再往纸上画;也可蘸上颜色后直接在画面上与别的色相调混;还可用点彩的手法,使不同色并置,远看产生色彩空间混合的效果;有时也可用薄色相罩的技法等,根据表现的需要,可吸收油画和水彩的某些技法,灵活掌握。

(6)慎用易“泛”的颜色。如:玫瑰红、紫红、黑色等,尤其在画浅灰色调时,更要预想到干后的效果。

(7)用笔不一定要“面面俱到”。在描绘过程中,笔触隙间自然形成的空白、飞白,如与周围色彩产生微妙关系,就应保留“空白”,这样可出现生动之感。

4.水粉色的干湿变化与“泛”色问题:

水粉色在湿时深而鲜明,将干未干时色更深,干后又变淡,认识这一变化。在画时可适当的画深些即“宁深勿浅”;水粉色中像玫瑰红、紫色、黑色易泛色,在其上覆盖时,一时看不出来,干后又泛上来。初学者不易把握,要正确把握这一性能应注意以下几点:(1)第一层色宜薄;(2)覆盖时宜厚;(3)底色已画厚可洗掉或待干后再修改;(4)慎用玫瑰红等色。

美术高考色彩静物的表现手法主要有4点,美术高考者需要多加注意作画的过程和步骤以及调色技巧。

更多信息请查看美术高考培训网

更多信息请查看美术辅导
由于各方面情况的不断调整与变化, 提供的所有考试信息和咨询回复仅供参考,敬请考生以权威部门公布的正式信息和咨询为准!
关于我们 | 联系我们 | 人才招聘 | 网站声明 | 网站帮助 | 非正式的简要咨询 | 简要咨询须知 | 加入群交流 | 手机站点 | 投诉建议
工业和信息化部备案号:滇ICP备2023014141号-1 云南省教育厅备案号:云教ICP备0901021 滇公网安备53010202001879号 人力资源服务许可证:(云)人服证字(2023)第0102001523号
云南网警备案专用图标
联系电话:0871-65317125(9:00—18:00) 获取招聘考试信息及咨询关注公众号:
咨询QQ:526150442(9:00—18:00)版权所有:
云南网警报警专用图标
Baidu
ma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