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海宁市人民政府关于在全市开展第三次经济普查的通知》(海政发〔2013〕49号)精神,为认真做好全国第三次经济普查工作,马桥街道(经编园区)全国第三次经济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决定面向社会招聘2名临时工作人员,具体招聘事项如下:
一、招聘条件
1、有良好的政治思想素质,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
2、品行端正,遵纪守法,勤奋好学,热爱本职工作;
3、年龄22至40周岁,身体健康;
4、须具有国家承认的大学专科及以上学历;
5、所学专业须为统计、财会或者计算机相关专业;
6、具备统计、财会、普查等工作经验的人员,可适当放宽年龄限制,并优先录用。
二、工作要求
工作时间:一年左右,视经济普查工作进展情况而定,无特殊情况,中途不得离职。
三、工作待遇
2500元/月,供午餐。
四、招聘方式
采用现场报名方式,应聘人员携带身份证、个人简历和学历证书,到马桥街道经编大厦11楼1120室报名,报名截止时间:9月30日。
联系人:汤金祥。电话:87766386,13857317766。
马桥街道第三次经济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3年9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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