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宁市2013年社区专职工作者补招人员考察工作已经结束,现将拟聘用对象公示如下:
具体拟聘用人员名单请参照:http://www.hnrc.gov.cn/article/artc.aspx?ti=8&ai=3918
公示期限为7个工作日,从公示之日算起。如对拟聘用人员有异议,请来人、来信、来电向海宁市委社工办(地址:南苑路358号二楼205室,联系电话:0573-87287830)反映。反映时提倡使用真实姓名,以便调查核实。
海宁市委社工办
2013年9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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