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做好我院应届优秀毕业生推荐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的遴选工作,根据教育部相关文件精神,结合我校制定的《武汉体育学院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推荐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试行办法》,结合我院实际,本着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特制定本实施细则。
一、组织机构
根据学校有关规定,我院成立以院领导牵头、各教研室主任及辅导员组成的推荐免试研究生工作领导小组:
组 长:张德胜
副组长:夏方智 万晓红
成 员:张钢花 肖 宁 邵 娟 朱 颖 徐希伟
二、推荐名额分配
学校本年度下达我院推免生名额共2名,推免类型为学术型硕士。我院拟从新闻专业、播音主持与艺术专业以及广告专业毕业生中各初选1名候选人,在经过综合考核平衡后,向学校排序上报推免生3名。
三、推荐条件
(一)学习成绩优秀。完成教学计划规定的前三年必修课、选修课程学分,无补考课程学分,且学习成绩居本专业排名的前10%。媒介经验丰富者可优先考虑。
(二)新闻学(体育新闻方向)专业的学生须大学英语六级考试分数达到425分(含)以上;播音与主持艺术专业、广告专业的学生须大学英语四级考试分数达到425分(含)以上。
(三)在校期间表现良好,无任何违法违纪受处分记录。
四、推荐办法与程序
(一)符合申请条件的学生,由学生本人向所在学院提交书面申请,填写《武汉体育学院推荐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资格申请表》(研究生院网站可下载),并提交相应的证明材料。
(二)学院推免工作领导小组对申请者所提交的材料进行严格的资格审查,各专业按照综合专业课程成绩、实践动手能力、获奖及论文发表情况等进行综合评定,最后按新闻、播音与主持、广告三个专业先后依次排序,确定推免生名单。
1.综合专业课程成绩(占总分的70%)
根据教务处提供的学生课程成绩乘以综合专业课程成绩满分70%分,即每位学生的最后综合专业课程成绩为:专业课程成绩×70%=每位学生的综合专业课程成绩。
2.实践动手能力(占总分的20%)
新闻专业、播音与主持艺术专业以及广告专业学生,以第一作者或实习生名义,在中央级媒体发布新闻作品,每篇10分;在省级媒体发布新闻作品,每篇5分;在地市级媒体发表新闻作品,每篇3分;在县级媒体、校报《武汉学院报》和院报《外新人》发表新闻作品,每篇2分。所有作品均应署真名。未列入上述范围的新闻作品,是否计分,由考核小组另行酌情认定。
播音与主持艺术专业在校外主流媒体公开播发或主持、采访一次15分钟以上的新闻,相当于发表一篇新闻作品。
此项得分,总分不超过20分。
3.论文与获奖(占总分的10%)(一律为原件 )
在核心或权威学术期刊上公开发表论文,每篇10分;在省级学术期刊上公开发表学术论文,每篇5分。
在校期间,获得省级以上奖励,每次10分;获得厅局级以上奖励,每次5分。
此项得分,总分不超过10分。
五、监督管理
(一)对在申请推免生过程中有弄虚作假的学生,一经发现,立即取消推免生资格,对已录取者取消其录取资格和学籍。
(二)经学校公示无异议的推免生才能取得推免资格。
(三)推免生录取后仍需要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网上报名,并按照规定及时到指定报考点报考予以现场确认。
(四)根据教育部规定,已被正式确定为推免生者,不得放弃资格,不得再次报名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入学考试,不再参加就业推荐。
(五)推荐免试工作必须按文件规定和通知要求进行。推荐资料必须按时上报,逾期不予受理。
(六)所有推荐免试生在本科毕业时必须获得学士学位。对于在硕士研究生入学前未获得学士学位的推免生将被取消其入学资格。
(七)本实施细则由新闻传播学院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解释。
新闻传播学院免试推荐硕士研究生工作组
2013年9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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