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市、区)委组织部,各县(市、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直各有关单位:
为提高新录用公务员的理论水平和业务能力,尽快适应工作岗位,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和《公务员培训规定(试行)》的相关要求,市委组织部、市人社局决定举办2013年新录用公务员初任培训班,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培训对象
2013年全市各级党政机关新录用公务员、参照管理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含警校毕业生)。
二、培训目的
通过培训,使新录用机关工作人员尽快了解公务员制度,初步掌握机关工作的基本知识、工作程序和工作方法,熟悉机关的工作特点、组织纪律、工作内容和职责范围,树立依法办事、依法行政的法制观念,强化为人民服务的公仆意识,自觉遵守公务员行为规范,做一名合格的公务员。
三、培训内容
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公务员法、公务员纪律和作风建设(军事化训练)、公务员职业道德与行为规范、廉政教育、机关公文写作与处理、公共管理能力、盐城经济社会发展概况、依法行政、保密教育、公务礼仪等。
四、培训时间
根据初任培训工作要求和我市公务员录用工作实际,共举办4期培训班(每期12天),具体培训安排如下:
第1期培训班对象为东台市、大丰市非公安类公务员(234人),培训时间为10月14日-25日,10月14日下午报到。
第2期培训班对象为响水县、滨海县、阜宁县、射阳县非公安类公务员(233人),培训时间为11月1日-12日,11月1日下午报到。
第3期培训班对象为建湖县、盐都区、亭湖区、开发区、市直单位非公安类公务员(216人),培训时间为11月18日—29日,11月18日下午报到。
第4期培训班对象为全市2013年考录公安(含森林警察大队)和警校毕业生。培训时间另行通知。
五、培训地点
第1-3期培训班学员报到、上课地点为盐城市交通技师学院(区位图见附件2)。第4期培训班学员报到、上课地点为盐城市人民警察学校。
六、有关事项
1、初任培训是公务员重要的法定培训任务,是加强公务员队伍建设的重要措施。培训成绩和学习情况是新录用公务员试用期满转正定级和考核任职的重要依据之一。各县(市、区)委组织部,各县(市、区)人社局,市直各相关部门要高度重视,认真落实,统筹安排好参训学员的工作和学习,保证学员按时参加培训。不能按时参加培训要提前和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公务员培训和监督处联系,联系电话88198801。
2、本次培训采取集中封闭培训的方式进行,学员统一安排食宿,自备饮水器具和洗漱用品。学员报到时,缴纳培训费800元、教材资料费160元、食宿费1440元。以上费用按有关规定由学员所在单位在教育经费中列支。非公安类公务员报到时自备军绿解放鞋1双(用于军训)。
3、请各县(市、区)在参训学员中各明确1位领队(人数较多的地区可安排2名领队),领队人员开班前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公务员培训和监督处。
4、学员报到时须填报《盐城市2013年新录用公务员初任培训班学员信息表》(附件1)。
以上通知,希贯彻执行。
中共盐城市委组织部盐城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3年9月27日
盐城市2013年新录用公务员初任培训班学员信息采集表和盐城交通技师学院区位图
附件下载 温馨提示:
《盐城市2013年新录用公务员初任培训班学员信息采集表和盐城交通技师学院区位图.doc》来源于盐城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最近更新2013年9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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