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丽水经济开发区管委会下属国有企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的有关规定,经公开报名、资格审查、考试、体检、考察,决定拟聘用3位同志为丽水南城新区投资发展有限公司工作人员,现予以公示,征求广大干部、群众的意见。现就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1.反映问题必须在公示期限内,任何单位和个人均可通过来信、来电、来访的形式,向丽水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丽水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反映公示对象存在的问题。以单位名义反映问题的应加盖公章。以个人名义反映问题的提倡署报本人真实姓名。
2.要求反映问题要坚持实事求是的原则,反对借机诽谤诬告。
3.公示时间:从2013年9月29日起至2013年10月12日止,共7个工作日。
4.公示联系处室和受理电话:丽水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公务员管理处(电话2091235),丽水经济开发区纪检监察室(电话2990066)。
附:具体丽水经济开发区管委会下属国有企业公开招聘拟聘用人员基本情况表请参照:http://rsj.lishui.gov.cn/zwxx/gsgg/t20130929_921843.htm
丽水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丽水经济开发区管委会
2013年9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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