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我县污水管理中心和污水处理厂的实际工作需要,经县政府研究决定,朝阳县污水管理中心和污水处理厂面向社会招聘编外工作人员33名;事业编制工作人员2名,为保证招聘工作顺利实施,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聘用原则
1.坚持公开、公平、竞争、择优的原则;
2.坚持考试聘用原则。
二、报考的基本条件
1.报考人员现在必须是具有朝阳县户籍;父母有一方或配偶在朝阳县机关、事业单位工作的县域外户籍毕业生也包括在报考范围之内;
2.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
3.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1978年10月至1995年10月期间出生);
4.具有良好的品行,热爱本职工作,具有较强的服务意识和奉献精神,遵纪守法,热爱学习,作风正派,仪表端正;
5.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6.具有招考职位所要求的资格(专业)条件,具体岗位招聘情况如下表:
岗位名称 | 招聘(人数) | 专业(要求) | 学历(要求) | 岗位(要求) | 备注 |
粗隔栅管理、细隔栅管理 | 3人 | 无限制 | 高中及以上学历 | 限招男性 | 编外工作人员 |
生化池管理、鼓风机房管理、配水井管理、二沉池管理 | 3人 | 无限制 | 高中及以上学历 | 限招男性 | 编外工作人员 |
污泥脱管理、脱水机房管理 | 6人 | 无限制 | 高中及以上学历 | 限招男性 | 编外工作人员 |
后勤工作人员(门卫2人、食堂1人、保洁和环卫2人) | 5人 | 无限制(食堂人员要具有厨师证、健康证) | 高中及以上学历 | 限招男性 | 编外工作人员 |
司机 | 1人 | 无限制(具有汽车驾驶证) | 高中及以上学历 | 限招男性 | 编外工作人员 |
乡镇污水处理(二十家子镇、六家子镇、瓦房子镇、羊山镇) | 4人 | 无限制 | 高中及以上学历 | 限招男性 | 编外工作人员 |
高密度管理、清水池管理、微过滤管理 | 3人 | 生物工程及相关专业 | 中专及以上学历 | 限招男性 | 编外工作人员 |
化验室工作人员 | 2人 | 生化专业及相关专业 | 中专及以上学历 | 限招女性 | 编外工作人员 |
中控室工作人员(含电工3人) | 6人 | 无限制;(电工要具有:电工操作证或高压电工操作证) | 高中及以上学历 | 限招男性 | 编外工作人员 |
电器、仪表管理 | 2人 | 测控技术与仪器、电子信息技术与仪器、电气工程及自动化、自动化 | 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本科以上学历 | 限招男性 | 事业编制人员 |
7.曾因犯罪受过各类刑事处罚,有犯罪嫌疑尚未查清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国家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人员,均不得报考。
三、报考程序
(一)报名及资格审查
1.报名时间:2013年10月9日至10月11日,每天上午8:30至11:00,下午2:00至4:00;
2.报名地点:朝阳县人才交流服务中心;
3.报名办法:本次招考采取现场报名的方式进行,报名时报考者应持以下材料:
本人有效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户口本原件及复印件(首页及本人页,父母单位或配偶单位证明);
毕业证原件及复印件;
近期免冠同版1寸彩照3张;
考试费100元。
4.报名者按照公布的职位和专业报名,每人只能报考一个职位;
5.资格审查与报名同步进行,通过资格审查后,核发准考证;
(二)注意事项
1、报考人员不能用新、旧两个身份证号同时报名,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
2、报名实行诚信承诺制,考生报名时,要如实提交有关信息和材料,凡弄虚作假的、或与招考职位要求的资格条件不符的,在资格审查和聘用审批时一经查实,一律取消考试资格或聘用资格;
3、考生自报名至考试(笔试、资格审查、面试)期间,应确保报名时所填报的通讯工具畅通,以便考试机构联络,因所留通讯方式不畅所致后果,由考生自负。
四、考试安排
(一)笔试
1、笔试内容为行政职业能力测验。
所有报考者均参加行政职业能力测验考试。行政职业能力测验包括言语理解与表达、常识判断、数量关系、判断推理和资料分析,全部为客观性试题。满分为100分。
2、笔试时间及地点见准考证。
报考者按照准考证上确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考试。报考者须携带准考证、本人身份证参加考试。
(二)面试
1、面试比例
按照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原则,按岗位招聘人数与面试人数1:1.5的比例确定参加面试的人员(如笔试成绩相同,一并进入面试);
2、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3、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的方法,满分100分。
(三)成绩计算
笔试、面试成绩的权重分别为笔试占70%、面试占30%,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x70%+面试成绩x30%。
五、体检
根据总成绩,按聘用计划1:1的比例确定体检人选。总成绩并列者,以面试成绩高者进入体检人选。
体检在县级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工作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国人部发[2005]1号)组织实施。体检费用由应聘者自行承担。对于在体检过程中,弄虚作假或隐瞒真实情况的报考者,不予聘用或取消聘用。
六、公示
拟聘用人选确定后,进行社会公示。公示的内容为拟录用人员姓名、性别、准考证号、报考职位、笔试成绩、面试成绩、总成绩、排名等,同时公布举报电话,接受社会监督,公示期为7天。
七、聘用及待遇
对经公示无异议的人员,由县人社局办理相关聘用手续。事业编制人员,享受事业编制人员工资及福利待遇,纳入事业编制;编外工作人员,办理编外用工手续,签订聘用合同(期限三年),根据实际情况可续签,月工资1500元,入“三险”,保险按有关规定缴纳。招聘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为6个月,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内。试用期满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资格。
八.组织领导
为加强对聘用工作的领导,县政府决定成立“朝阳县事业单位聘用工作领导小组”。
组 长:刘力东常务副县长
副组长:王力进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局长
成 员:于海山县财政局局长
韩国坤县环保局局长
赵梦双县编制委员会办公室主任
黄艳萍县监察局局长
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人社局
主任:王力进
副主任:梁国钧
成 员:徐有为
本公告由朝阳县人社局负责解释
联系电话:0421——28014242812148
特别提示: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朝阳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3年10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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