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科目代码:953)
一、考核要求
本课程主要考核学生对作曲技术理论所包含的各项基本理论体系的理解与掌握,检查学生在具有一定的作曲技术理论知识及方法的基础上,运用专业技能技巧分析、解读音乐作品的实践能力。要求学生做到知识与能力相结合,将理论知识体系运用于实际操作。
二、考核评价目标
本课程内容包含理论知识及音乐本体分析两个方面,理论部分包括调性和声、曲式、复调、配器方面的基本知识体系;音乐本体分析部分包括对古典主义以及浪漫主义时期具有典型代表意义的器乐作品的分析。考核评价目标主要包括以下两个方面:
1、对教材中介绍的理论知识及各种分析方法有系统的了解,并对相关理论和方法能够既知其然,又知其所以然。
2、在掌握各项理论体系的基础上,能够将知识融会贯通,对各种分析方法运用熟练,并具备基本的作品分析及作品演奏的能力。
三、考核内容
一、和声写作(15小节以上)
二、和声分析(20小节以上)
三、器乐作品分析(要求对作品的整体结构、细部结构、调性、和声、主题材料、发展逻辑等方面做出全方位的细致分析)
四、考生应能熟练掌握钢琴的演奏:要求演奏相当于车尔尼《钢琴练习曲》op.740及以上水平的乐曲1首。
六、闭卷笔试,考试时间为180分钟;总分10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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