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有关规定以及《黎明职业大学2013年春季补充在编人员招聘简章》规定的条件和程序,在公开报名、笔试、面试、体检及考核合格的基础上,拟录用为财务处工作人员,现予公示。
公示时间:2013年10月1日至10月10日。
公示期间,如有不同意见,请及时向人事处或纪检监察室反映。
监督举报电话:0595-22912802,0595-22900162。
详情请参见黎明职业大学2013年第三批拟录用人员公示表:http://www.lmu.cn/shownews.asp?id=4099&tid=20133492247288
黎明职业大学人事处
2013年9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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