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平阳县基层医疗卫生机构2013年面向医学院校毕业生集中公开招聘信息》精神及《关于平阳县基层医疗卫生机构2013年集中公开招聘补录有关事项的通知》要求,现将第二批拟聘用人员名单予以公示。公示期限为七天(10月8日—10月14日),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向平阳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和平阳县卫生局人事政工科举报。
拟聘用人员名单公示期满,无异议的,需携带本人身份证、毕业证、资格证书、报到证(应届毕业生)等证件办理聘用手续。应聘人员须在10月17日前将个人档案转入平阳县人才市场管理办公室,并办理聘用手续,未在规定时间内办理相关手续的,视同放弃。
调剂人员按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选择调剂岗位,于10月15日上午9点前到县卫生局会议室集中选择用人单位,未到达的视为放弃顺序选择权,下午4点前未选择用人单位的视为自愿放弃录用。
举报电话:0577-58123529、63739367。
附:具体第二批拟聘用人员名单请参照:http://www.pyxrc.com/ShowNews.asp?id=1368
平阳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平阳县卫生局
2013年10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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